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規(guī)定,特制定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18年揚州市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后)中各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26日至2000年3月30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碩士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7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崗位簡介表》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六)“面向服務滿3年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崗位,招聘對象為:2015年及以前省選聘、期滿考核合格(考核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31日),現(xiàn)仍在揚州市村(社區(qū))任職的大學生村官;
(七)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符合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具有本簡章有關“考察”參照標準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員,以及按照有關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相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招考崗位條件
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2018年揚州市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
揚州黨建網(dj.yangzhou.gov.cn)
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rss.yangzhou.gov.cn)
揚州人事考試網(www.yzrsks.com)
公告解讀請咨詢電話:0514-8788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