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試行)》(青人社發(fā)〔2017〕3號)以及國家、省和青島市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2018年青島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急需工作人員5人(詳見《2018年青島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青島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所屬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招聘2個崗位,共5人。其中食品質量研究中級崗位1人,食品檢驗初級崗位4人。資格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40周歲以下(197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5、碩士研究生需具有3年及以上檢驗檢測工作經歷(工作年限截止2018年4月17日);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凡與聘用單位人員有回避關系的,不得報考。
二、報名方式及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郵箱報名、資格初審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17日9:00 - 4月19日16:00。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下載《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對照招聘崗位規(guī)定條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報名登記表電子版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材料的掃描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郵箱:syjy124 @163.com)。郵件主題需注明:“報考崗位:xxx,姓名:xxx”。電子郵件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逾時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確因個人信息填寫錯誤需重新發(fā)送的,需征得招聘單位同意后,方可第二次提報報名信息,并在報名登記表指定位置注明“第2次”報名,否則不予認可,最終審核結果以第2次報名信息為準。
3、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4月18日9:00 - 4月21日16:00。
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電子郵件的審核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
經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名單及筆試通知于4月25日在青島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http://sfda.qingdao.gov.cn)予以公告。
三、現場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2018年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本人的社保繳費明細、《勞動合同》或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材料(工作年限截止2018年4月17日)等,其中,屬無業(yè)人員的需提交失業(yè)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yè)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
在集中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一份。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另外需提交一寸免冠照片兩張,現場領取面試準考證?,F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少于招聘計劃的,按有關規(guī)定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的計劃將在青島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予以公告。
四、考試內容和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食品質量研究崗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直接參加面試。
1、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教材,內容為公共知識及專業(yè)知識。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于4月25日在青島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予以公告。
筆試結束后,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應聘食品質量研究中級崗位,不參加筆試,應聘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直接進入面試范圍。筆試成績、現場資格審查通知將在青島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予以公告。
2、面試
面試方案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成績評定
食品檢驗初級崗位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食品質量研究中級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取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察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未達到面試比例的,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六、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zhí)行按《青島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及時了解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http://sfda.qingdao.gov.cn)發(fā)布的考試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報名咨詢:0532-58759182(工作時間咨詢)
監(jiān)督電話:0532-85916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