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改善和優(yōu)化人員隊伍結構,切實增強事業(yè)單位活力,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 ),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8年全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安排50個職位,其中畬族職位 6個,面向選聘到農村任職兩年及以上的大學生“村官”職位2個,面向兩年及以上社保員職位 2個,面向退役士兵的職位1個,具體的招聘單位、對象、職位(專業(yè))、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等詳見招聘職位計劃表,請登陸景寧畬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jingning.gov.cn)、畬鄉(xiāng)黨建網(wǎng)(http://zt.jnnews.zj.cn/sxdj)、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zjks.com/)查詢。
二、招聘條件
1、應聘者應符合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中的學歷、專業(yè)要求。
2、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2年4月22 日至2000年4月22 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18至40周歲(1977年4月22日至2000年4月 22日期間出生)。
3、招聘計劃中對戶籍(生源地)、年齡、性別、工作經歷、相關資格、技能測試等有另外要求的,按招聘計劃執(zhí)行。因本縣移民政策戶籍已轉移至縣外的人員,可憑有關證明報考限制本縣戶籍或生源的職位。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須同時具有相應學位)的人員(含2018年應屆生畢業(yè)生),可不受招聘計劃中對于戶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5、部分招聘職位(專業(yè))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22日;戶籍以2018年4月2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6、面向大學生“村官”的職位是指:本縣行政區(qū)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面向社保員的職位是指:本縣行政區(qū)域內,擔任社保員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的職位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后參軍并已退役的人員;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軍,退役后返校完成學業(yè)并已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7、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
8、截至2018年4月22日,現(xiàn)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9、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10、在2018年4月22 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11、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但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本縣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不得報考本縣同類性質的事業(yè)單位。
1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單位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三、招聘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錄用的方式進行。本次招聘按職位進行報名考試。具體程序如下:
(一)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網(wǎng)上報名的形式
時間:2018年4月 22日9:00- 4 月24日16:00
網(wǎng)址:浙江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http://qssy.zjks.gov.cn/signup/)。
報考人員上網(wǎng)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因移民政策戶籍已轉移至縣外的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個人簡歷”一欄中應注明具體的移民情況;報考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要求的職位,在報名系統(tǒng)“個人簡歷”一欄中應注明所就讀的學歷是否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具體見報名系統(tǒng)說明)。
(二) 資格初審
時間:2018年4 月22日9:00-4 月25日16:00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上網(wǎng)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wǎng)上報名期限(2018年4月 22 日9:00- 4月24日16:00)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三)網(wǎng)上繳費
時間:2018年 4 月22 日9:00-4月26日16:00
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http://qssy.zjks.gov.cn/signup/)辦理網(wǎng)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貧困家庭報考人員如需免除考試費用的,請不要辦理網(wǎng)上繳費,并于2018年4月25日16: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地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提交到縣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經審核確認后可免除考試費用,逾期不再受理。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8年 5月8 日-5月12 日
已繳費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http://qssy.zjks.gov.cn/signup/)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技能測試
報考播音主持、采編記者、后期制作、燈光設計、講解員、文化員等職位(詳見招聘計劃)的人員須在筆試前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70分。技能測試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技能測試不合格者可改報其他職位,技能測試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筆試
筆試科目與時間: 2018年5月12日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統(tǒng)一劃定筆試總成績(兩科原始成績相加)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按招聘計劃1:3比例(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2確定),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上線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參加技能測試的職位按技能測試成績×50%+筆試總成績÷2×2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并在景寧縣政府網(wǎng)等有關網(wǎng)站上公布。
面向駐景部隊隨軍家屬招聘的職位,按照《駐麗部隊干部家屬安置考核賦分辦法》進行考核量分,筆試總成績+考核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的,以筆試總成績+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七)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學歷證明)、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移民證明、畢業(yè)成績登記表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報考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移民證明、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相關職位的,還需提供退伍證;大學生村官、社保員報考相關職位的,還須提供有關證明。
(八)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
面試入圍人員請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實施前2天,取得面試資格人員未領取面試通知書或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該職位筆試總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上線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參加技能測試的職位按技能測試成績×50%+筆試總成績÷2×2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并在景寧政府網(wǎng)上公布遞補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實施前1天,取得面試資格人員放棄面試的,不再遞補。面試工作由組織人事部門統(tǒng)一組織進行。
面試結束后,參加技能測試的職位,按照技能測試成績×50%+筆試總成績÷2×20%+面試成績×30%的方式計算總成績;面向駐景部隊隨軍家屬的職位,按照考核成績×40%+筆試總成績÷2×30%+面試成績×30%計算總成績;其他職位按照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的方式計算總成績。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在景寧縣政府網(wǎng)等有關網(wǎng)站上公布。
(九)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參考公務員體檢、考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以指定醫(yī)院的結論為準。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景寧縣政府網(wǎng)等有關網(wǎng)站上公布。
(十)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景寧縣政府網(wǎng)等有關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中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生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新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和服務期協(xié)議書,在本縣的服務期不得少于五年,其中,面向景寧戶籍或生源的服務期限不少于八年。聘用期間,檔案由縣人才管理服務處實行人事代理。
四、其它事項
(1)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2)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比例不足1:3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面向畬族招考的職位不受開考比例的限制;男女分開招聘的職位,如報名人數(shù)不足開考比例的,招聘指標劃入相同要求的招聘職位。
(3)考試違紀人員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4〕15號)有關規(guī)定處理。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
中共景寧畬族自治縣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 0578-5082247
景寧畬族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管理科 0578-5082957
中共景寧畬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景寧畬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