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2年利津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規(guī)定:由我省統(tǒng)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2009、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的,筆試總成績加10分。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經(jīng)初審,現(xiàn)將劉楠楠等15名考生的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七天,自2012年8月4日至2012年8月10日),接受廣大考生和群眾監(jiān)督。如有異議,可通過電話、來信、面談等形式反映,我們將認真受理,并向署名或當面反映問題的考生和群眾反饋調查核實結果。
受理單位:利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lián)系電話:0546-5623465
通信地址:山東省東營市利津縣利二路297號
郵政編碼:257400
利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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