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8年寶雞市扶風縣公開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就扶風縣2018年公開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
二、時間地點
時間:2018年6月1日(星期五)上午8:00—15:00
地點:關中風情園1號院(扶風縣城新區(qū))
三、復審內(nèi)容
面試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主要是對初審合格人員的出生年月、學歷學位以及專業(yè)等進行審核。對報名對象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比對審核。報名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如下:
1、應屆生: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成績單、就業(yè)推薦表及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已發(fā)放的,要一并提交,未發(fā)放的要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
2、往屆生: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有效驗證期內(nèi)的教育部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人員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提供由工作單位、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否則不能通過資格復審。)的原件及復印件。
3、留學生: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復審程序
1、審核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等證件是否齊備;
2、將證件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對比審核,主要看證件所表明的出生時間、學歷學位、專業(yè)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3、資格復審合格考生簽字確認;
4、向合格考生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5、資格審核小組人員簽字,并上交資料。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本人參加資格復審,提供虛假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2、凡未于2018年6月1日下午15:00前來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棄權。
3、資格復審完后,合格報名人員在《2018年扶風縣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冊》中簽名確認報考崗位信息,并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中共扶風縣委組織部 扶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