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2018年定向招聘到
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yè)生資格復審補充公告
按照《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2018年定向招聘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yè)生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公告》規(guī)定:“無故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面試等后續(xù)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棄或無法聯(lián)系等特殊情況出現空缺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順序遞補考生無法聯(lián)系或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現將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2018年定向招聘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yè)生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及資格復審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8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三、資格復審方式
由本人攜帶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二)服務期屆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須提供《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服務期屆滿的“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服務單位、服務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章的《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原件;
(四)聘用期滿后離崗的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
(五)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張;
(六)尋甸縣2018年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以及本人簽署的《誠信承諾書》(自行下載后,本人親筆簽署)。
五、繳費
根據省物價局和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15號)規(guī)定,進入面試人員每人交納面試考試費50元,現場資格審查時收取。
六、監(jiān)督電話
尋甸縣紀委監(jiān)察委:0871—62662245
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2654181
尋甸縣教育局:0871—62663135
附件:1.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2018年定向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
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