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農林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農林大學:浙江省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廳級。單位位于杭州市臨安區(qū)。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5個崗位10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浙江農林大學2018年非教學崗位(第二批)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guī)定應當規(guī)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yè)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18年12月底前(輔導員崗位的時限要求為2019年3月底前)。對工作經歷年限要求計算至報名截止時。
對專業(yè)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yè)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9月21日9:00-9月27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9月21日-9月28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9月21日9:00-9月29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8年10月24日-10月26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筆試40%,面試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2018年10月27日(全天),杭州市內。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11月9日前從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面試。面試前安排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http://rsc.zafu.edu.cn/)通知。
面試主要考查崗位認知、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
輔導員崗位面試還包括心理測試,測試結果作為面試成績評定的考量要素。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jiān)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招聘單位網站(http://rsc.zafu.edu.cn/ “人才師資/人才招聘”專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事業(yè)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jiān)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jiān)督電話: 0571-63732101(浙江農林大學紀委辦/監(jiān)察處)。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通訊地址:杭州市臨安區(qū)武肅街666號(郵編311300)
咨詢電話:0571-63732719(周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