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海關
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19年鄭州海關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分數(shù)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職位名稱及代碼 | 面試分數(shù)線 | 準考證號 | 面試時間 | 備注 |
鄭州海關 海關業(yè)務300110002001 | 108.9 | 12923101031824 | 2月25日 | |
12923101041825 | ||||
12923101042018 | ||||
12923101050313 | ||||
12923101050518 | ||||
12923101090915 | ||||
12923101102418 | ||||
12923101110601 | ||||
12923101120923 | ||||
12923101170128 | ||||
12923101171302 | ||||
12924102033515 | ||||
鄭州海關所屬三門峽海關 海關監(jiān)管(一)300110003001 | 122.6 | 12921201340111 | ||
12923203365527 | ||||
12926101188604 | ||||
鄭州海關所屬信陽海關 海關監(jiān)管(二)300110004001 | 126.4 | 12923203352010 | ||
12924102050919 | ||||
12924201092804 |
以上無遞補、調劑人員,同一職位考生按準考證號排列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9年2月14日24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和傳真。要求如下:
1.發(fā)送電子郵件至zzhgzl@customs.gov.cn,并同時傳真到0371-65599114。
2.電子郵件和傳真標題統(tǒng)一寫成“XXX確認參加鄭州海關XX職位面試”,內容見附件1。
3.如網(wǎng)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發(fā)生變化,請在電子郵件和傳真中注明。
4.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放棄面試的處理
放棄面試的考生請?zhí)顚憽斗艞壝嬖囐Y格聲明》(詳見附件2),經(jīng)本人簽名,于2019年2月14日24時前傳真至0371-65599114或發(fā)送掃描件至zzhgzl@customs.gov.cn。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jié)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四、寄送材料
請考生于2019年2月14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我單位(地址、郵編等)接受資格復審(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詳見附件3),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7.其他材料: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五、現(xiàn)場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9年2月21日攜帶上述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F(xiàn)場資格復審的地點為:鄭州海關農(nóng)業(yè)路辦公區(qū)6層6017-1號房間。
六、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于2019年2月26日進行。每位考生具體面試時間詳見附件(沒有附件的請見上述面試人員名單中列明的面試時間)。
面試于當日上午9:00開始,參加當天面試的考生務必全部于上午8:30前報到完畢。截至當天上午8: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鄭州海關農(nóng)業(yè)路辦公區(qū)11層東會議室,從南門進入。地址:鄭州市農(nóng)業(yè)路東30號(鄭州市農(nóng)業(yè)路與經(jīng)一路交叉口東北角)。請注意交通路況,面試當天請盡量提前出門,務必按時到達。
七、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1:1的比例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
將于面試成績公布后舉行,請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聯(lián)系暢通,并密切關注我關門戶網(wǎng)站通知,查看入圍體檢名單、具體體檢安排及相關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海關)=(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八、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請廣大考生務必保持手機、座機、電子郵箱聯(lián)系暢通,以便及時通知有關信息。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化,請及時將變動情況告知招錄海關,未及時告知的自行承擔相應后果。面試前,我單位將隨時更新、發(fā)布有關安排、要求,請考生密切關注海關總署和鄭州海關官方網(wǎng)站,以免遺漏相關信息。
聯(lián)系方式:0371-65599167、65599166(電話)
0371-65599114(傳真)
zzhgzl@customs.gov.cn。(電子郵箱)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附件:1.面試確認內容(樣式)
2.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3.報名推薦表(樣式)
鄭州海關
2019年2月1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