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蓬溪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蓬溪縣部分事業(yè)單位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遂寧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遂市人發(fā)[2006]59號)和《蓬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蓬組發(fā)[2006]51號)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9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遂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fā)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以及崗位允許的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其中,符合崗位要求的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報考崗位要求且國家承認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否則不予聘用;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供所報考崗位要求且國家承認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招聘范圍:全國
(三)報考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35周歲(1976年9月6日至1994年9月5日期間出生)之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符合《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蓬溪縣2012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被取消錄聘用資格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和《遂寧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遂市人發(fā)[2006]59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⑹本市轄區(qū)內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未滿規(guī)定服務期限的在編人員;
⑺其他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見《蓬溪縣2012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組織方式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F(xiàn)場報名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招考條件、弄虛作假的情形,都將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2年9月5日——2012年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蓬溪縣考試中心(地址:蓬溪縣人社大樓525室)。
(三)報名手續(xù)
報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原件,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其所在學校的學籍證明(注明其畢業(yè)時間及專業(yè))。符合報考條件者須提交近期1寸證件照片3張,下載打印和填寫《蓬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見附件3)后粘貼在貼照片規(guī)定處。經資格初審合格后,繳納考試費用,并憑繳費收據到信息錄入處提交報名資格審查表,確認報名。
(四)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報名。
2、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填寫資格審查表字跡應工整清晰,嚴禁涂改。資格審查表中凡有字跡改動痕跡的,報名資格審查表一律按作廢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3、每位報考者只能填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五)領取《筆試準考證》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于2012年 9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6:00 ,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繳費發(fā)票到蓬溪縣考試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代領者憑本人身份證、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繳費發(fā)票領取。
(六)繳費標準
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綜合知識筆試考務費按每人每科50元的標準收取、專業(yè)知識筆試考務費按每人每科50元的標準收取,本次筆試分為管理崗位類和專業(yè)技術崗位類,管理崗位筆試(綜合知識)收費50元/人,專業(yè)技術崗位筆試(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收費100元/人; 進入面試的人員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另行繳納面試費80元/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減免考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xiāng)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fā)〔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fā)規(guī)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縣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忌鷪竺麜r,到報名資格審查處辦理減免手續(xù)。
四、考試
本次考試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綜合知識筆試,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專業(yè)知識筆試和面試。
(一)考試方式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管理崗位考試包括綜合知識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技術崗位考試包括綜合知識筆試、專業(yè)知識筆試和面試。
考試成績按以下原則計算:
綜合知識筆試、專業(yè)知識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計分。
管理崗位考試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60%+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40%(成績得分保留兩位小數(shù))
專業(yè)技術崗位考試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45%+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55% +政策性加分)×70%+面試成績×30%(成績得分保留兩位小數(shù))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2年9月22日上午8:30—10:00綜合知識筆試;2012年9月22日上午10:30—12:00專業(yè)知識筆試。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綜合知識考試范圍參考《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復習大綱》。專業(yè)知識考試范圍包括報考崗位所涉及的業(yè)務知識和政策、法規(guī)等。
4.開考比例:同一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之比不得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直至取消該崗位的公開招聘計劃。
5. 注意事項:報考者應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時間遲到30分鐘者按自動放棄考試處理,責任由本人自負。
6、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2012年9月25日前在遂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布。
(三) 面試
1.面試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yè)知識、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舉止儀表等。
2.根據考生筆試折合后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的3倍確定面試進入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未達到進入面試人員比例規(guī)定的,則參加了筆試的所有人員均進入面試。
3、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4、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四)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組織、人事、團委、教育、民政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證明材料包括協(xié)議書或服務證、年度考核登記表、縣(區(qū))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優(yōu)表彰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考生信息表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1、參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崗教師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志愿者,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服務期滿的,每服務滿1周年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符合其它加分條件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2、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服務期滿的, 每工作滿1周年,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yōu)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數(shù)和獲獎次數(shù)累積計算,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五、體檢及考察
考試后根據招聘崗位聘用名額,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yè)知識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考察的人員。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須在接到體檢通知3日內提出復查申請,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結果為準。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人員缺額,按報考該崗位并進入面試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在遂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電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5-5866013,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25-5429228)。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完善聘用手續(xù)。其中報考同一崗位的擬聘用人員,根據所報考崗位和考試總成績拉通排名,擬聘用人員按照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具體單位和崗位。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嚴重違規(guī)違紀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八、招聘工作紀律
(一)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須一律實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對違反考試、考核或體檢工作紀律或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考核或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有關工作人員視情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四)本公告由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25-5392369 0825-5429228
附件1:蓬溪縣2012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3:蓬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蓬溪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來源于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最近更新201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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