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招聘編外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與名額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編外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10名,其中,書記員崗位6名;司法警察崗位4名(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備中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到高中學歷;
4.限西雙版納州本地戶籍或生源;
5.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6.掌握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4.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時間:2020年9月17日至9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報名地點: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607室)。
報名方式:采取報考者本人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報名時,請攜帶下列材料:
1.《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紙質版1份;
2.有效身份證、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原件、復印件一式1份和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3.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與報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項:
1.本人或委托他人報名的,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如出現(xiàn)委托他人報名的,須提交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2.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報名人員所攜帶的材料,原件當場審驗后退回本人,復印件一式1份。
(二)崗位技能測試
崗位技能測試采取電腦操作或體能測試的方式。
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xiàn)放棄的情形,經一輪遞補后不再遞補,不足1:2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shù)進行等額或差額面試。
(三)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
面試結束后,應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等額面試的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不得低于60分。
(四)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根據(jù)4:6比例確定,總分為100分,即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xiàn)小數(sh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四、體檢
根據(jù)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體檢規(guī)定組織實施。
體檢醫(yī)院屆時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工作表現(xiàn)、是否有違法違紀(刑事處分、勞動教養(yǎng)、吸毒等)不良記錄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在綜合成績基礎上,結合體檢、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聘用的書記員名單,在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內網(wǎng)站進行公示3天。體檢、考察階段出現(xiàn)不合格情況的,僅在首輪出現(xiàn)不合格情況時遞補一次;公示后出現(xiàn)放棄情形的,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七、聘用期間的待遇
編外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在聘用期間的待遇按當?shù)赝惾藛T待遇標準予以保障。
八、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lián)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fā)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3.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網(wǎng)、微信公眾號為此次招聘考試相關信息發(fā)布的渠道,請考生留意相關通知,網(wǎng)址為:
http://www.xsbnfyw.com/index.dhtml
微信公眾號: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
4.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州紀委州監(jiān)委駐州法院紀檢監(jiān)察組對招聘工作全程監(jiān)督。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691-2192265。
5.本公告由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691-2192264。
附:《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5日
來源:http://www.xsbnhr.com/index.php/cms/item-view-id-31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