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博市交通運輸事業(yè)服務中心“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第六批)招聘公告
來源:淄博市交通運輸局網站 閱讀:831 次 日期:2020-10-18 14: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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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交通運輸事業(yè)服務中心“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第六批)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提高我單位工作效率,優(yōu)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淄博市發(fā)布的“人才金政37條”和《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決定開展“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第六批),為我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現就淄博市交通運輸事業(yè)服務中心“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第六批)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一)特招人員范圍

“雙一流高校I類”,允許應聘的人員范圍為: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yè)生、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一流學科畢業(yè)生(高校及學科名單詳見附件2)。

“雙一流”高校及學科名單如有變化以官方網站最新公布為準。

(二)學位學歷要求

本次特招最低學位學歷要求為學士本科。

(三)招聘高校畢業(yè)生有關要求

2018-2020年高校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符合招聘崗位的學位、學歷、專業(yè)、資格等具體要求。

4、能夠適應崗位需要,具備履職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專業(yè)水平和身體條件,服從組織安排。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良,學校德智體等綜合考評在良好以上。

6、年齡一般在40周歲及以下(1979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7、已簽訂就業(yè)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yè)協議單位)同意;已通過名校人才特招與淄博市各級事業(yè)單位簽約人員不得應聘;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現役軍人、具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中須回避情形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

三、招聘崗位及有關說明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根據行業(yè)特點和單位實際制定,應聘人員對招聘條件有疑問的,可撥打招聘單位電話咨詢。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及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有關說明

1、關于招聘專業(yè)

應聘崗位的學校范圍、學歷、學位、專業(yè)等條件需有對應關系。

招聘專業(yè)的審核一般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為準;招聘崗位要求門類、一級學科(類)的,相應門類、一級學科(類)下所有專業(yè)畢業(yè)生均可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yè)符合教育部新舊專業(yè)對照關系的,該專業(yè)畢業(yè)生也可應聘。

招聘崗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yè)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認定。

2、關于時間計算

應聘人員須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

四、招聘辦法

名校人才特招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過面試的方式確定考察人選并簽約。每人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名校人才特招主要為我市事業(yè)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淄博市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人員控制總量)內正式人員、已通過名校人才特招與淄博市各級事業(yè)單位簽約人員不得應聘,一經發(fā)現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與資格初審時間:

應聘人員報名時間為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 12:00。

招聘單位與主管部門資格初審時間為招聘公告發(fā)布之日起2020年10月23 日 17:00。

2、報名需提交的電子版材料:

(1)應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表中照片處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純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承諾事項處需本人簽名(簽名后拍照或掃描,與附件3一同提交)。

(2)應聘人員信息表(附件4)。

(3)符合崗位學歷、學位、專業(yè)要求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4)已簽訂就業(yè)協議人員、定向委培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yè)協議單位、定向委培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

3、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將所需材料發(fā)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見附件1)進行報名。所需材料要按應聘人員報名表(WORD電子版)+應聘人員信息表(EXCEL電子版)+其他材料(本人簽字的應聘人員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按順序掃描合并至一個PDF文件)壓縮成一個文件包發(fā)送。壓縮包及郵件均需命名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姓名”。

4、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結果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初審不予通過并說明原因;對需要補充材料的,應明確需要補充的具體材料。

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報名、初審結束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網站公布報名初審通過人員名單。                   

(二)現場資格審查:

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須由本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向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或通過視頻的方式)資格審查,否則視為棄權。具體要求以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中發(fā)現審核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面試與簽約

1、面試:

具體面試方式、時間和有關要求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fā)布通知。

面試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建考評組,對面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yè)水平、崗位匹配度等進行測評。

面試執(zhí)行回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規(guī)定的親屬關系、同事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回避。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面試成績和排名當場公布,如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按預先規(guī)定條件或加試確定排名順序。

2、簽約: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排名等額確定考察人選,簽訂就業(yè)協議書。面試成績和考察人選名單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布。

(五)考察、體檢、遞補與公示

考察、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和要求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發(fā)布。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示。

1、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評價。必要時可到應聘人員所在學校(單位),采取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進行實地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選是否符合招聘范圍及條件、在校學習成績及綜合表現、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結合檔案和有關資料再次核實考察人選有關信息的真實性。

考察組需對考察人選做出全面、詳實、客觀、公正的評價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決定。

2、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察人選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3、遞補: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棄權、未按要求提交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材料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4、公示: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六)聘用

招聘工作結束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聘用人員花名冊報同級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招聘單位憑此通知書辦理各項手續(xù)。

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具有在同一單位連續(xù)一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xù)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滿聘用八級及以下專業(yè)技術崗位的,不受單位常設崗位數量限制。

五、組織實施與監(jiān)督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由招聘單位在主管部門和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指導下組織實施。招聘全程接受紀檢部門及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招聘單位、政策咨詢電話: 淄博市交通運輸局  0533-2286354 0533-2122083

監(jiān)督電話:              淄博市交通運輸局  0533-2285224 0533-2187847

 

附件1:2020年淄博市交通運輸事業(yè)服務中心“名校人才特招行動”(第六批)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

附件2:“雙一流高校I類”高校及學科名單.docx

 附件3:2020年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動”應聘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4:2020年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動”應聘人員信息表.xlsx

信息來源:http://jt.zibo.gov.cn/art/2020/10/15/art_891_2031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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