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人員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面試,違者以棄權對待,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人員要遵守紀律,按面試程序和要求參加面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規(guī)定和紀律影響面試。
三、面試人員在開考前40分鐘到候考室集合(中小學教師考生早上7:00、中午13:00到達候考室)。候考室工作人員審查證件后,組織抽簽,并按抽簽順序參加面試。抽簽開始時仍未到達候考室的,剩余簽號為該面試人員順序號,面試開始后仍未到候考室的視為自動棄權。面試人員在候考過程中不得隨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攜帶、使用各種通訊工具。面試人員在面試時不得攜帶任何物品和資料進入面試考場。
四、面試時間不超過15分鐘(中小學教師備課時間40分鐘,說課時間10分鐘)。面試人員可在規(guī)定的答題時間內(nèi)進行必要的準備和思考。在規(guī)定的時間用完后,面試人員應停止答題。如規(guī)定時間仍有剩余,面試人員表示“答題完畢”,不再補充的,面試結束。
五、面試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員(候考室工作人員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號、工作單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職業(yè)特征的服裝、飾品,違者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六、面試人員面試結束后,立即離場,由工作人員引領到休息室等候,待半天或整天的面試全部結束宣布成績后,統(tǒng)一離開考點。等候期間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隨意離開休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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