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公告
根據《云南省法院系統(tǒng)2020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要求,現將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20年12月24日上午9:00(星期四)。
面試地點: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樓二樓視頻會議室(二樓)。
二、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每輪面試時間為15分鐘。
三、面試評分、成績計算及排名
(一)評分與計分
每輪面試結束后,由各面試考官按照每個測評要素獨立進行評分,評分后交計分員統(tǒng)分。
計分員將考官給每位考生的評分,按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乘以權重,最后將所有測評要素得分相加,得出每位考生的面試得分。面試結束后,由場外工作人員提供考生姓名和抽簽號,計分員按抽簽號核對考生姓名,按規(guī)定計算出每個考生的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
(二)宣布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
面試結束,引導傳喚員將考生帶入考場,由主考官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考生的綜合成績由面試組織單位適時公示。
(三)成績計算及排名
1.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若考生的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無論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如何,均視其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進入后續(xù)的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
2.綜合成績。
按照公告要求,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綜合成績根據3:4:3比例確定,總分為100分,即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崗位技能測試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若出現綜合成績相等的情況,首先按技能測試成績排名,如果技能測試成績相等,則按面試成績排名。
四、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嚴格按照《云南省法院系統(tǒng)2020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要求執(zhí)行。
五、公示和錄用
由招考單位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體檢、考察階段出現放棄的情形,依次遞補一次;擬錄用人員公示后放棄的,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六、聯(lián)系方式
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70-2835772。
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14736660101、0870-2835720。
附件:1、《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人員名單》;
2、《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須知》。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2: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面試須知
1.候考:考生持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原件于2020年12月24日上午8:40前到候考室(地點: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樓二樓執(zhí)行指揮中心)集中。若遲到30分鐘以上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抽簽:在監(jiān)督員監(jiān)督下,由工作人員引導考生抽簽確定自己的面試序號。
3.面試考題:由面試考生推選出1名考生代表抽簽確定面試考題。
4.申請回避:考生由引導傳喚員按抽簽順序引導進入面試考場。進入考場后考生如果發(fā)現在場考官有需要回避的,向主考官或考場監(jiān)督員提出回避申請。申請對象是考官的,由主考官決定是否回避;申請對象是主考官的,由面試工作領導組決定是否回避。
應當回避的情形包括:考官與考生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
5.面試語言:考官、考生原則上講普通話。面試過程中,考生對考官提出的問題可作記錄,沒有聽清提問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復一遍??脊僭谡鞯每忌饪梢允褂梅窖?。
6.計分規(guī)則:考官亮分為各項要素分乘以要素權重系數前的分數。面試結束后,由各考官按照每個測評要素獨立評分,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乘以權重,最后將所有測評要素得分相加,得出每位考生的面試得分。分數計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2位。面試結束后,由場外工作人員提供考生姓名和編號,計分員按序號核對考生姓名,按規(guī)定計算出每個考生的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
7.面試紀律要求:
(1)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面試,對不按時參加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帶有特別標識的服裝。
(3)不得在候考室、考后休息室大聲喧嘩,工作人員宣布離場時,方能離開,不得在附近逗留。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工作人員者,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4)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透露自己、父母姓名和單位及其他暗示性信息,對違反紀律的考生,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5)面試時考生不能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和與面試有關的資料進入考場,面試結束時不準帶走考場上的任何資料。
(6)考生不準在面試考場內吸煙。
8.其他: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請考生佩戴口罩進入考點。
(2)保持通訊暢通。考生在整個考錄過程中應始終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的,考生應立即向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報告。
(3)面試合格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考生注意體檢前兩天清淡飲食、不飲酒、不吃產氣多的食物,體檢當天清晨不進食、不喝水,盡量保留小便,以便進行相關檢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38dpXsanTeVkyXvHy2SJ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