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政府聘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海豐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fā)〈海豐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政府聘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海機編〔2016〕21號)和《關于同意增加縣政務服務中心政府聘員員額的批復》(海機編(2020] 109號)規(guī)定,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政府聘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公開考試,擇優(yōu)聘用。
(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二)實行公開招聘、規(guī)范程序、接受監(jiān)督的原則。
二、薪酬待遇
根據(jù)《海豐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政府聘員管理辦法》(海機編〔2016〕21號)文件規(guī)定,政府聘員經(jīng)費實行財政包干制(含五險一金),每月3000元,具體工資待遇按縣人社局會同縣財政局根據(jù)海豐縣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提出意見并報縣政府確定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3.保密觀念和責任心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5.全日制大專學歷;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參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處分在處分期內或受行政處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5)在各種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6)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崗位任職條件:
1.熟悉計算機操作、“Word”和“Excel”的實操應用;
2.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月4日(星期一)—2021年1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大樓)三樓綜合部。聯(lián)系電話:0660-6600103。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工作組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
4.報名材料:報考者按招聘條件和所報考職位的條件要求,現(xiàn)場提交《政府聘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考生承諾書(附件3)、本人的戶口簿、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4張(考生在每張彩照后面簽名)。
5、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忌氄\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jīng)錄用的,取消錄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tǒng)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有聘用關系的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6.報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現(xiàn)場報名,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有效期內按要求提供相應的報名材料進行現(xiàn)場報名。
(2)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填寫《聘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
(二)考試
考試包括機考和面試。
1、機考
本次機考主要測試電腦操作能力,機考內容主要為“Word”和“Excel”的實操測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準考證領取、機考時間、地點,請考生自行留意海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告。
2、面試
根據(jù)機考成績,按報考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政府聘員以1:3的比例,以高分到低分排列確定面試對象。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xiàn)名次并列的,一并參加面試。
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考試總成績=機考成績×40%+面試成績×60%。
準考證領取、面試時間、地點,請考生自行留意海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告。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以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若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人員遞補。
(四)政審
政審工作由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對擬招聘人員組織實施。體檢合格后,進入政審考察環(huán)節(jié),政審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考察和政審有關要求執(zhí)行。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選名單,并進行公示,對沒有發(fā)現(xiàn)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政務服務中心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聘用人選。
(五)公示
對經(jīng)過考試考核、體檢、政審合格的初定人選在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五、政府聘員管理
招聘單位按有關程序與所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獲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三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jù)實際情況由本單位決定是否續(xù)聘或解聘。聘用人員應在本單位服務一年以上,對聘用人員在本單位服務不滿一年的,縣政務服務中心不出具同意報考其他單位的證明和個人工作鑒定。
六、有關要求
(一)報考者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二)報考者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資格。
(三)報考者一經(jīng)通過資格審查、測試、面試、體檢、政審等被錄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崗位工作的,3年內不得報考招聘單位的招考招聘職位。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報名費。
七、注意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報考者參加考試時,應攜帶身份證。
(三)報名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面試等有關事宜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60-6600103(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
監(jiān)督電話:0660-6892178 (海豐縣人社局)
附件:
附件1: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政府聘員崗位表
附件2: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政府聘員報名表
附件3:考生承諾書
海豐縣政務服務中心
2020年12月24日
文章來源:http://www.gdhf.gov.cn/gdhf/zwgk/1200/1202/content/post_652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