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廳2021年招錄公務員體能測評
及資格復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健康安全風險告知承諾書
一、請廣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監(jiān)測管理,考前3天提前申領“健康碼”,做好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jiān)測,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招錄單位。
二、考生打印準考證前應仔細閱讀并簽署《云南省公安廳2021年招錄公務員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
三、考生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wèi)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四、體能測評前,考生應至少提前30分鐘到達考點??忌M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
(一)“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均為綠碼的,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普通考場參加考試。
(二)“健康碼”為黃碼、“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顯示來自國內有中風險地區(qū)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試前3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碼”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普通考場參加考試,未提供報告(證明)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三)近1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yī)學隔離觀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證明、考試前3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檢測報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碼”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考點的普通考場參加考試,未提供報告(證明)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四)“健康碼”為紅碼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五、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有序離場。
六、對考前或考試時出現(xiàn)身體狀況異常,經(jīng)復測復查確有發(fā)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由駐點醫(yī)療防疫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xù)測評條件的考生在最后單獨進行測評。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yī)院就診排查。
七、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測評當天無法到達考點報到的,視為主動放棄測評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測評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測評資格。
八、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考生進入考點內,除核驗信息、開展測評時須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其他過程均應佩戴口罩。
九、因疫情存在動態(tài)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試前出現(xiàn)新的疫情變化,云南省衛(wèi)生健康委、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公務員局將通過云嶺先鋒網(wǎng)云南省公務員招錄專欄(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及時發(fā)布補充公告,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要求,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
十、體能測評存在一定的運動損傷、意外受傷等健康安全風險,請考生認真評估自身健康狀況,確認無心臟病等不適宜參加劇烈運動的疾病或身體狀況,自備運動服和運動鞋,做好運動防護。若測評當天出現(xiàn)身體不適不能完成測評的,請考生自行終止測評,現(xiàn)場配備醫(yī)療人員將提供醫(yī)療協(xié)助,若送醫(yī)產(chǎn)生進一步檢查治療費用的,由考生本人承擔。因天氣情況變化,現(xiàn)場各時段天氣條件可能不盡相同,除極惡劣天氣條件外,體能測評工作不間斷。
十一、考生應知悉告知事項,遵守相關防疫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本人已認真閱讀《云南省公安廳2021年招錄公務員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諾書》,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在此鄭重承諾:本人提交和現(xiàn)場出示的所有信息(證明)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承諾人:
年 月 日
來源:http://www.xsbnfyw.com/595.news.detail.dhtml?news_id=5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