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
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21年州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補充公告
按照《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 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1年州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政策性加分時間調整為2021年6月16日—18日,具體加分地點等事宜詳見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公告。各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信息發(fā)布網站和咨詢電話,詳見《公告》附件2《涼山州2021年州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信息發(fā)布網址及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干部一科 0834-3865582
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管科 0834-2173682
疫情防控有關提示:
1.考生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當天入場時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碼顯示為綠碼者,方可進入加分場所。參加加分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身份核驗環(huán)節(jié)摘除口罩以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2.為避免影響考試,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的考生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提供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wèi)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4.加分審查全過程中,因體溫異常、咳嗽等癥狀,經確認有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次日內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后再進行加分資格審查。
5.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材料的,視為主動放棄資格。
6.考生應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 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
來源:http://lsz.e21cn.com/newsDetail/19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