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員可申請查疑:
1.參加考試但分?jǐn)?shù)為零分的人員;
2.未缺考但被標(biāo)記為缺考的人員;
3.對違紀(jì)情形有異議的人員。
申請查疑時間:
自本公告發(fā)布至2021年11月26日18:00點前。
查疑方式:
考生查疑可將書面申請傳真到電話0871-63648723,進行查疑,需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人書面查疑申請一份(需本人簽名并按手印);
2.申請人身份證復(fù)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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