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zhèn)遠縣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貴州省教師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2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2〕1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和《黔東南州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等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將2022年中小學(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及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可在我縣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一)戶籍在鎮(zhèn)遠縣的社會人員;
(二)持有鎮(zhèn)遠縣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社會人員;
(三)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在我縣居住的可申請認定。
二、認定機構和權限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的教師資格認定;負責現場審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及材料報送州教育局(戶籍在我縣的社會人員)。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通過國家考試條件
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查詢)且在有效期內。
申請人員入學時間為2014年1月1日以前的(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所畢業(yè)學歷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碩(博)士,首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時不需要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納入教育部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所在學校組織的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不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四)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在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按照當地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論須為合格。
(五)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六)無犯罪記錄證明
內地(大陸)居民無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到公安機關核查并出具相關證明。
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港澳地區(qū)由申請人填寫《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后交給現場確認點,待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填寫蓋章完畢后,通知申請人領取,再由申請人自行攜帶函件到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辦理無犯罪證明,港澳警務部門核實后,將核查結果反饋給出具函件的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再將核查結果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具體的辦理程序請申請人咨詢港澳警務部門。臺灣地區(qū)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四、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報
我省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三個時間段進行,具體工作時間如下:
1.上半年第一批次網報時間2022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2.上半年第二批次網報時間2022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3.下半年網報時間2022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申報人在上述網報時間內及時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報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同一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二)現場確認地點及時間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持相關證明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1.現場確定地點鎮(zhèn)遠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和科技局窗口進行確認(聯系人邊孫權老師0855--3870627)
2.現場確定時間
(1)上半年第一批次現場確認時間2022年5月9日-20日(高級中學及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時間2022年5月9日-13日);
(2)上半年第二批次現場確認時間2022年7月7日-15日(高級中學及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時間2022年7月7日-12日);
(3)下半年現場確認時間2022年10月11日-21日。
現場確認時間均為工作日
(三)現場確認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原件或本人戶口簿原件(港澳臺居民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
2.學歷證書原件;申請人的學歷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通過系統(tǒng)核驗的可不提交。未通過系統(tǒng)核驗的需在系統(tǒng)上傳學歷證書掃描件。如因掃描件不清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未通過系統(tǒng)核驗的需在系統(tǒng)上傳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掃描件。如因掃描件不清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4.體格檢查合格證明。申請人在鎮(zhèn)遠縣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原件,體檢表上的結論應“合格”(體檢結論有效期為半年以內),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申請人按照黔東南州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檢查)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與系統(tǒng)上傳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人員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學(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首次申請教師資格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碩(博)士條件的,不需要提供,但只能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四)證書發(fā)放
完成現場確認、查詢無犯罪記錄、復審、公示結束后,將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分別于6月17日前上半年第一批次;8月5日前上半年第二批次;11月25日前下半年。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不規(guī)范,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填報信息、提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等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二)申請人在網報時選擇現場確認點時需注意
1.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選擇戶籍地或居住地縣級教育部門作為確認點;
2.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選擇“黔東南州教育局”作為確認點(但現場審核材料需先交給現場審核人員,再由鎮(zhèn)遠縣教科局統(tǒng)一交州教育局)。
3.“凱里學院”確認點:只針對凱里學院應屆畢業(yè)生,其他申請人不得選擇“凱里學院”作為確認點。
(三)“中國教師資格網”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由他人替代報名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五)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
(六)申請人已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已被喪失教師資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七)申請人要配合認定機構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八)申請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相關信息,請及時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和鎮(zhèn)遠縣人民政府網。如有疑問,請撥打鎮(zhèn)遠縣教育和科技局教師發(fā)展中心咨詢(0855--5721222);
(九)請申請人務必認真閱讀報名須知,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文章來源:http://www.zygov.gov.cn/xwzx_15538/tzgg_15545/202204/t20220412_73378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