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第十三中學(文院附中附小)公開選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我校2022年招生計劃,按照緊缺教師崗位需求,經(jīng)市教育體育局批準同意,我?,F(xiàn)面向全市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公開選聘在職在編教師,現(xiàn)將有關選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選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yōu)錄用。
二、選聘對象及崗位人數(shù)
(一)選聘對象
文山市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在職在編教師。
(二)選聘崗位
三、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工作能力;
5.具備選聘崗位所需專業(yè)技能的相應條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含試用期滿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體條件
1.高中及初中教師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要求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2.高中教師要求具有高中教師資格;初中教師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要求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3.任教小學學段的可以報考小學及以上學段崗位,任教初中學段的不得報考小學學段崗位。任教學科近5年以來學年教學成績至少有50%(四舍五入計算)的年限超過全市鄉(xiāng)鎮(zhèn)(含街道)總平均分;非統(tǒng)測科目可不受成績規(guī)定的限制(如音樂、體育、美術等有關學科);任教多個學科的,報名時提供任意其中一個科目的成績即可;英語、信息技術等學科,以教師五年內實際參加統(tǒng)測的年限為準來提供成績。
4.所有崗位年齡要求在35歲以下(即1987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如成績突出,獲州、市和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獲州、市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名師,市級以上教學競賽一等獎等榮譽稱號的可放寬年齡至45歲以下(即1977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參加公開選聘的情形
1.2021年縣管校聘通過派遣和考試流動的教師。
2.截止2022年8月31日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未滿5年服務期(含試用期)的在職在編教師。
3.從外縣調入我市不滿三年的教師。
4.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受黨政紀律處分期限未滿的。
6.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以往事業(yè)單位錄用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2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一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如重復報考,將取消報考資格,一經(jīng)報考,除特殊情況以外,不得缺考。
(二)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選聘不接受短信或來電報名。應聘人員請到文山學院文賢樓511室現(xiàn)場報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文山市2022年城區(qū)(街道)中小學公開選聘報名表》2份;
2.教師資格證和其他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6.專業(yè)技術能力證明材料或者個人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三)資格初審
現(xiàn)場報名時由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名者的選聘條件,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當天進行公示。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允許做任何修改。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己負責。
(四)考試
1.筆試時間:2022年8月10日下午14:30-17:30;面試時間:2022年8月11日下午14:30-17:30。
2.考試內容及方式:高中部考試方式為面試,初中和小學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學科教學理論知識和教育教學綜合素質能力,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yè)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3.綜合成績按百分制由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相加得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滿分100分,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未達到60分的不予錄用。
4.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前,如面試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
5.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11:00前到文山學院文賢樓511室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上安排的為準。
(五)確定擬聘任人員
考試結束后,按照崗位公布考試綜合成績,學校根據(jù)各崗位的選聘計劃數(shù),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yōu)擬聘。綜合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60分,達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方能進入下一選聘程序。
(六)公示
擬聘人員在各選聘學校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有異議的,經(jīng)調查核實屬實的,取消擬聘資格。
(七)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及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進入擬聘的人員,必須完成本學年全部教學工作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xù)。
五、選聘紀律與監(jiān)督
1.文山市第十三中學(文院附中附?。┰谶x聘過程中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執(zhí)行。選聘單位負責人和負責選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選聘事項時,涉及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聘公正的,本人應主動申請回避。
2.公開選聘過程中,對違反選聘紀律的應聘人員、選聘單位和選聘工作人員依照《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應聘人員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違紀情形的,一經(jīng)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4.此次選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部門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
文山市委教育工委:0876-2143323
文山市教育體育局人事股:0876-2143340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應聘人員主動申報個人健康狀況,筆試及后續(xù)選聘環(huán)節(jié)均需持“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進場,并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應聘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應聘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盡量避免離開考點所在地區(qū),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導致健康碼異常,為正常參與后續(xù)選聘流程帶來不便。
七、聯(lián)系方式
(小學)王老師18008760736
(初中)馬老師13887532449
(高中)陳老師18087608731
沈老師18788494072
文山市第十三中學
(文山學院附屬中學附屬小學)
2022年8月7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4djfN_C71FF3IC-1fFum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