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2022年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按照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二、崗位和數(shù)量
招聘勞務派遣人員2名。
崗位設置:男女不限,年齡18至30周歲,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三、崗位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和條件
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需符合以下基本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戶籍限漾濞彝族自治縣戶口;
4.掌握文字處理、計算機操作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勞務派遣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等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jié)論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其他不適宜擔任勞務派遣人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報名時請?zhí)峁┮韵虏牧希?.報名者本人有效戶口本、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 1寸標準照1張;3.與報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報名者持上述材料于2022年12月12日至16日在工作時間內(nèi)到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漾濞彝族自治縣蒼山西鎮(zhèn)蒼山東路60號)報名,填寫報名表。
(二)報名資格審核。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通知參加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招聘單位將通知考生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未在筆試前領取的視為棄考。
(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筆試內(nèi)容包括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審判業(yè)務基本知識等。
參加筆試人員需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2B鉛筆、碳素筆、橡皮擦等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報名人員關注“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四)技能測試。筆試前8名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滿分100分。技能測試為計算機文字錄入、制表等基本技能。
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不高于1:3 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若出現(xiàn)該崗位無人遞補或人數(shù)不足上述比例的,可進行等額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綜合成績計算。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3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折算如出現(xiàn)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xiàn)相同成績,依照筆試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報名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的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
綜合成績將在“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布。
(七)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崗位排名依次遞補。體檢、復檢費用考生自行承擔。
(八)考察。招聘單位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素養(yǎng)、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遵紀守法、社會信用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九)公示。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選,在“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含雙休日)。
(十)聘用。考察合格人員與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一)遞補。綜合成績有效期1年。有效期內(nèi),若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勞務派遣人員崗位出現(xiàn)空缺,可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待遇
待遇和保障按財政保障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注意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開展考試輔導培訓,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報名、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出現(xiàn)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資格;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時,均可取消招聘資格。以上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擬聘用人員如有未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情形的,須在與擬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前的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lián)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不利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六)本公告由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八、咨詢電話
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政治部任興泉,電話:18787283740;龍凌,電話:13759557236。
附件: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表
漾濞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7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raBntoljpO2q7RIwfIYp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