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初、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五年制大專在讀生最高學歷認定為初中畢業(yè),不符合報名條件。
(三)報名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qū)W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四)本公告中所述技校學歷,是指經(jīng)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本公告所述其他學歷或?qū)W位,是指經(jīng)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qū)W位。
(五)本公告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六)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nèi)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七)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均在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在昆明市參加考試。
(八)報名時請認真閱讀報名條件,慎重報名,對報名時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不真實信息的人員,最終考試成績無效,不能取得資格證書或考試合格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