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國家移民管理局長春遣返中心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來源: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 閱讀:1472 次 日期:2023-03-27 16: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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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移民管理局長春遣返中心

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23年度國家移民管理局長春遣返中心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人員名單和時間安排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分為線上資格復審及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兩個環(huán)節(jié)。

(一)線上資格復審

請考生在國家移民管理機構招考平臺(網(wǎng)址:https://rczk.nia.gov.cn)或在微信搜索“移民管理警察招考小助手”小程序,登錄“招考快線專區(qū)”,使用“資格復審材料上傳”功能,于2023年3月28日8時前提交以下材料(掃描件或照片)接受線上資格復審,提交后請注意查看審核結果。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

2.1寸彩色證件照。

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4.考試報名登記表(雙面打印,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須與系統(tǒng)填報信息保持一致,不得更改、不得手寫,確有需要更改的,應說明原因)。

5.高等教育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

6.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材料,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材料。報考職位要求具備從事相應工作經歷的,還需在上述材料中列明所從事工作的具體內容、時間。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由所在院校教務處、畢業(yè)生分配工作辦公室(或就業(yè)指導部門)蓋章、畢業(yè)生分配工作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的報名推薦表(須雙面打印,貼好照片,注明培養(yǎng)方式),以及教務處蓋章的成績單;尚未取得本科、研究生各階段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和所在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可按期畢業(yè)并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情況說明。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同志簽字并加注聯(lián)系方式的報名推薦表(須雙面打印,貼好照片)。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相關材料。

此外,“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還須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材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國防部統(tǒng)一制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xiàn)役證書》(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出現(xiàn)役證書》)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復印件(須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目前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主管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材料,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崗位;本人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材料。自由職業(yè)者、待業(yè)人員、其他人員的,還須另紙詳細說明本人最近一次全日制學習、就業(yè)至今的詳細經歷。有海外留學經歷的還須提供國(境)外學習、生活、工作經歷的情況說明(須本人手寫簽名)、公派學習材料(須選派單位出具)、國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記錄查詢結果;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放棄面試的考生須于2023年3月28日8時前在“移民管理警察招考小助手”微信小程序“招考快線—資格復審材料上傳”欄目選擇“放棄面試”并按要求上傳《放棄面試資格聲明》。上傳后請來電確認,前期已上傳的無需再次上傳。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將視情節(jié)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面試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間為3月31日,請考生于當日上午7時30分報到,報到地點為吉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輪訓大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產業(yè)開發(fā)區(qū)金鑫街1077號,地圖及參考路線詳見附件3)。屆時請考生攜帶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經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材料不全或者有關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對于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通報所在工作單位或學校,并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依法依規(guī)依紀嚴肅處理。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四、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時間為3月31日,報到時間及地點同資格復審。請自備適于運動的衣物。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長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體能測評有一項不合格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再參加面試。

五、人民警察職業(yè)心理素質測評

(一)人民警察職業(yè)心理素質測評時間定于3月31日,報到時間及地點同資格復審。

(二)人民警察職業(yè)心理素質測評結果不計入總分,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

六、面試安排

(一)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現(xiàn)場面試方式,使用結構化面試題本。

(二)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4月1日。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上午7:30前攜帶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報到,截至當日上午8:30仍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地點

面試地點為長春人文學院(地址: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博碩路1488號)。

七、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筆試合成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40%,申論占30%,公安類專業(yè)科目考試占30%)×50%+面試成績×50%。

八、體檢和考察安排

(一)體檢人選的確定。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達到3:1比例的職位,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1.5: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未達到3:1比例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二)體檢暫定于4月4日,地點定在長春市,具體安排將在面試結束后通知進入體檢的考生,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考生應合理安排個人行程,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抵達集合地點參加體檢。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三)根據(jù)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結果,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計劃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依次確定入圍考察人選。遇有考生自動放棄或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情形造成考察對象空缺時,按照各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視情順延遞補考察對象。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根據(jù)《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第二十條,公務員考試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如進入面試考生有上述情況,應自愿放棄面試。如在體檢、考察、公示等后續(xù)階段發(fā)現(xiàn)考生有上述情況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請各位考生盡早熟悉乘車路線,按時到指定地點報到。

(三)考生參加面試時,不得著制式服裝,不得佩戴明顯可見的首飾、徽章等。體能測評時,請自備適于運動的衣物。

(四)面試當天按規(guī)定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所攜帶的與面試無關的個人物品(包、通訊工具、礦泉水、文件資料等)均不得帶入面試室和候考室,請考生在抵達面試地點前自行存放好個人物品。進場前,將有專業(yè)安檢人員使用專業(yè)儀器進行安檢。如在候考期間使用手機等通訊設備,或違反面試考場規(guī)則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考生參加各環(huán)節(jié)測評考試時,須自備口罩,除身份核驗、面試及其他必要環(huán)節(jié)外,需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食宿、交通費用自理,請合理安排行程,注意行程安全。

相關信息請及時留意國家移民管理局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www.nia.gov.cn/)及“移民管理警察招考小助手”微信小程序。

聯(lián)系電話:0431-89962989。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附件(點擊下載):1.面試人員名單

2.放棄面試資格聲明

3.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地點

國家移民管理局長春遣返中心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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