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縣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貴州省教師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3〕2號)《貴州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銅仁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及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xiàn)將2023年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資格(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及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縣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一)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shù)鼐幼∽C且在有效期內(nèi))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在沿河縣的中國公民。
(二)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沿河縣居住的人員;持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nèi)有效證件在沿河縣工作和學習的人員。
(三)駐沿河縣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
二、認定機構和權限
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縣(區(qū))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教師資格認定。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和經(jīng)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通過國家考試條件
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須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查詢)且在有效期內(nèi)。
申請人員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學(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所畢業(yè)學歷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碩(博)士,首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時,無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納入教育部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所在學校組織的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nèi),其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無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四)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在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按照體檢標準(附件1)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論須為合格。
(五)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六)無犯罪記錄證明
內(nèi)地(大陸)居民無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到公安機關核查。
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港澳地區(qū)由申請人填寫《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后交給現(xiàn)場確認點,待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填寫蓋章完畢后,通知申請人領取,再由申請人自行攜帶函件到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辦理無犯罪證明,港澳警務部門核實后,將核查結果反饋給出具函件的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再將核查結果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jù),具體的辦理程序請申請人咨詢港澳警務部門。臺灣地區(qū)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四、認定流程及時間
(一)網(wǎng)上申報
上半年第一批次網(wǎng)報時間為:2023年3月29日8:00-4月1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網(wǎng)報時間為:2023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網(wǎng)報時間為:2023年9月18日8:00-10月13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同一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二)現(xiàn)場確認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
上半年第一批次“現(xiàn)場確認”時間:4月17日-4月24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現(xiàn)場確認”時間:7月7日-7月14日。
下半年“現(xiàn)場確認”時間:10月16日-10月23日。
以上各批次“現(xiàn)場確認”的具體時間為: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沿河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教育窗口。
(三)現(xiàn)場確認所需材料
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完成網(wǎng)上報名后,應持相關證明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認定機構將依據(jù)現(xiàn)場確認審核情況作出認定結論。
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時需攜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戶籍在沿河縣的社會人員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戶口簿(集體戶口簿戶主頁和個人頁)原件;持有沿河縣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nèi)的社會人員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nèi)居住證原件。
(2)港澳臺居民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nèi)。
(3)駐沿河縣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2.學歷證明
提供學歷證書原件(申請人的學歷證明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報名時通過系統(tǒng)比對核驗成功的無需提交)。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進行學歷認證。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證書原件。申請人的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報名時通過系統(tǒng)核驗成功的無需提交。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lián)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申請人在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原件。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下載打印體檢表(附件1),自行到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進行體檢,提交材料時一并提交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體檢結論有效期為半年以內(nèi)),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
根據(jù)《省教育廳關于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號)文件要求,申請人可自主選擇簽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見附件2)代替體檢合格證明。
5.提供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與系統(tǒng)上傳照片一致)。
6.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從網(wǎng)報系統(tǒng)下載打印網(wǎng)上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份。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
完成現(xiàn)場確認工作后,將依據(jù)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行承擔。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間和地點如下:
1.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請符合認定條件人員于2023年6月12日領??;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請符合認定條件人員于2023年8月7日領?。幌掳肽晟暾埛险J定條件人員于2023年11月24日領取。
2.領取地點:沿河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縣教育窗口。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xiàn)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不規(guī)范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填報信息、提交材料、進行現(xiàn)場確認等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二)“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將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等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才能順利通過上述信息的網(wǎng)上核驗。禁止學?;蛉魏螜C構替代報名,對由他人替代報名影響申請人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自行承擔。
(三)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nèi)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xiàn)場審核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xiàn)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有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
(五)申請人已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nèi)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已喪失教師資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六)申請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及時撥打咨詢電話:
沿河縣教育局人力資源股:0856-8225812。
沿河縣教育局
2023年3月28
來源:http://www.yanhe.gov.cn/xwzx/tzgg/202303/t20230328_78794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