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
關于2023年巴中市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公務員隊伍專業(yè)化水平,做好聘任制公務員有關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guī)定(試行)》有關規(guī)定,結合巴中市對急需緊缺專業(yè)型人才的需求,經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職位
計劃招聘10名,招聘職位具體信息詳見《2023年巴中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年滿十八周歲;
4.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8.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招聘職位的學歷、專業(yè)、資歷、年齡等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巴中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職位表》(附件1),年齡(40周歲以下指1982年4月〈含〉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7年4月〈含〉以后出生)、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3年4月。對專業(yè)存在爭議的情形,由巴中市委組織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認定,并以認定結果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紀違法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紀律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我省在職(含試用期內)的聘任制公務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擔任公務員情形的。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聘任機關公務員有任職回避情形的職位。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采用公開招聘方式進行,具體包括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測評、考察、體檢、公示和審批聘任等環(huán)節(ji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22日9:00至5月20日24:00,報名時間以發(fā)送電子郵件時間為準,逾時不再受理(電子郵箱地址詳見附件2)。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2023年巴中市聘任制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并將電子版報名登記表、近期2寸證件照電子照片及相關報名材料,打包壓縮后以“報考職位名稱+姓名”命名,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相關報名材料包括:
(1)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留學歸國人員應出具國家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2)與應聘職位相關的個人履歷證明材料,近年來主要工作業(yè)績(成果)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3)應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有關材料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階段的資格初審、筆試后的資格復審和考察中的資格復核,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任資格。
各職位資格初審合格的筆試報名人數與聘任計劃數之比不低于3:1。在報名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取消本次聘任職位,或者經批準后,按規(guī)定程序從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中直接選聘。直接選聘的程序按《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guī)定(試行)》第十條規(guī)定進行。
(三)考試測評
考試測評采取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突出崗位特點,重點測查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素養(yǎng)、業(yè)務能力和崗位匹配程度。
1.筆試。筆試分為公共知識測試和專業(yè)知識測試,考試內容主要包括公務員基礎知識和擬聘職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務員基礎知識測試占40%,專業(yè)知識測試占60%。
2.面試。筆試結束后,按聘任計劃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達不到1:3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現場作業(yè)、專家面談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專業(yè)水平和崗位匹配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面試具體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測評成績(考試測評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如考試測評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聘任計劃1:2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面試只有1人的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直接進入考察。
根據考試測評成績、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yōu)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五)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規(guī)定時間或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本人放棄或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市委組織部批準,可從考察合格的擬聘任人員中確定遞補體檢對象一次。
(六)公示
根據體檢結果提出擬聘任人員名單,在“巴中黨建”網、招聘單位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任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任,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任。
(七)審批和聘任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所反映問題不影響聘任的,擬聘任人員名單按程序報批后,辦理聘任手續(xù),由應聘者與招聘單位簽訂聘任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工資福利待遇
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協(xié)議工資制,綜合考慮市場同類人員和本單位其他公務員工資水平等因素。符合條件的聘任制公務員可享受巴中市“百千萬引才工程”相關政策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和職業(yè)年金、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最終薪酬標準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任人員協(xié)商確定。
五、聘期管理
(一)聘期及考核
1.聘任制公務員聘期均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不合格人員解除聘任合同,由此出現的缺額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在同一職位考察合格的人員中遞補。試用期滿合格后,擬聘任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聘任制公務員登記。
2.聘任機關根據公務員考核有關規(guī)定,對聘任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薪酬發(fā)放的重要依據。
(二)聘任合同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聘任合同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按照《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guī)定(試行)》第十五條至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紀律監(jiān)督
聘任制公務員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guī)定(試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依法接受監(jiān)督。組織招聘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及時受理舉報并按照管理權限處理。凡在聘任制公務員工作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行為的,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查處。
本次聘任制公務員招聘的筆試成績、考試測評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等將通過“巴中黨建”網(http://www.bzswzzb.gov.cn/)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1.2023年巴中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職位表
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
2023年4月21日
來源:http://www.bzswzzb.gov.cn/content/article/2229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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