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國土資源職業(yè)學院
2023年公開招聘人員面試測評相關事宜的通知
依據《云南國土資源職業(yè)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和《云南國土資源職業(yè)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人員面試測評實施方案》,經云南省教育廳審核備案,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云南國土資源職業(yè)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人員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面試時間
2023年7月1日(星期六)上午。
三、面試地點
云南國土資源職業(yè)學院陽宗海校區(qū)明尚樓C區(qū)4樓,考生統(tǒng)一在4樓等候,核驗證件后順序入場。
四、面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提供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原件供學校工作人員查驗后方可進場,未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的考生失去面試資格不能參加面試。
(二)進場后按照報考崗位到相應候考室抽簽決定面試順序號。按面試順序號在考場引導員的引導下依次進入面試考場進行面試。所報考崗位抽簽結束后進場的考生失去面試資格,不能參加面試。
(三)應聘人員姓名等個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報。
(四)本次招聘按照1:3的報考比例和報名資格復審情況,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復審合格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在學校官網進行崗位裁剪公告;屬于學校急需緊缺崗位的,報主管部門和省人社廳批準后,方能開考。面試當天有缺考,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可等額開考,本次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未達此分數線的,不得進入后續(xù)程序。
(五)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面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成績計零分,其后果由面試人員自負。由此造成的面試人員空缺,不進行遞補。
1.未按規(guī)定出示相關證件(準考證、身份證)。
2.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心理測評。
五、面試流程
(一)簽到及抽簽
1.簽到時間:8:20(含抽簽)
2.地點:候考室(明尚樓C403室)。
(二)面試心理測評
1.心理測評時間:9:00
2.地點:明尚樓機房C503室。
3.參加人員:所有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均須進行心理健康測評,共15分鐘。心理健康測評作為學校了解入職人員身心健康情況的重要依據。
(三)面試實施
1.時間:上午9:30-12:00
2.地點:明尚樓C區(qū)4樓。
3.方式:根據招聘崗位類型,面試內容有所差異,請考生認真閱讀:
(1)專職輔導員崗位(崗位代碼:1539901702001001--1539901702001004)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20分鐘。
(2)專業(yè)技術崗位(崗位代碼:1539901702001006)采用“結構化面試+試講”方式,結構化面試10分鐘,試講10分鐘,面試時間共20分鐘。應聘人員根據報考的崗位專業(yè)內容,自行選擇一個專題,準備試講。
特別提示:試講須考察板書,不能使用電子多媒體設備,可自帶講義(講義不能標有個人姓名、畢業(yè)學校、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
六、成績計算及公布
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前。
(一)參加面試人員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
面試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二)未達到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只公布綜合成績,不參與排名,不得進入后續(xù)程序。
(三)每個崗位所有人員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面試成績,全部崗位面試結束后24小時內在學校官網(www.yngtxy.edu.cn)公示綜合成績。
七、其它
(一)面試當天學校安排交通車。
發(fā)車時間:7:20;發(fā)車地點:云南國土資源職業(yè)學院經開校區(qū)圖書科技樓前(地址:昆明市經開區(qū)經牛路2號)?;爻虝r間:根據面試工作的完成情況,安排交通車返回經開校區(qū)(具體發(fā)車時間根據考試情況調整);回程發(fā)車地點:明尚樓前公交站臺。
(二)由于學校地點離市區(qū)有一定距離,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最好乘坐學校安排的交通車,以免耽誤面試。確要自行前往的面試人員請?zhí)崆笆煜ぢ肪€,提前到達學校參加考試。路線提醒:沿昆石高速至陽宗管委會(七甸)出口下高速,出收費站沿指示標志前行4公里或導航云南國土資源職業(yè)學院(陽宗海校區(qū))到達陽宗海校區(qū)參加面試。
(三)未盡事宜由云南國土資源職業(yè)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八、聯(lián)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1-68160660,0871-68160910;
(二)監(jiān)督電話:0871-68160980
云南國土資源職業(yè)學院
2023年6月28日
附件【附件_云南國土資源職業(yè)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人員面試人員名單.pdf】
來源:http://www.yngtxy.edu.cn/info/1152/105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