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qū)審計廳關于2024年度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現將內蒙古自治區(qū)審計廳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資格復審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資格復審地點:審計廳3樓會議室(呼和浩特市大學東路116號內蒙古自治區(qū)審計廳)
二、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資格復審通知書》:在報名網站打印。
2.《報名登記表》: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
3.本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或護照。
4.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未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考格式見附件3)、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應聘定向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院校(系、院、部)或檔案保管部門開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并明確存放時間(參考格式見附件4)。
6.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7.應聘人員屬于在編的機關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其他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8.應聘崗位要求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的,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要求注明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具體工作崗位及工作內容、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或提供與原單位簽訂的勞務合同和離職證明。應聘人員在不同單位工作(服務)的時間可累計計算,以上材料均需工作單位加蓋公章。
9.經本人簽字確認的《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1)、《面試語種確認書》(附件2)各1份。
10.招聘公告和《崗位需求表》中明確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夠佐證本人報考資格的材料。
三、注意事項
1.在資格復審期間,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報名網站。如出現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取得聯系,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資格復審材料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面試資格??忌撓捣绞饺缬凶兏?,請在工作日及時聯系內蒙古自治區(qū)審計廳。
2.未經資格復審同意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該崗位報考者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以電話形式通知,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手機號碼暢通。因電話不通無法聯系,導致遞補失敗的,后果自負。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開考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許報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聯系方式:0471-6634828
郵箱:nmgsjtrsc@163.com
附件: 1.考生誠信承諾書
3.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及專業(yè)證明
4.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人事檔案存放證明
內蒙古自治區(qū)審計廳
2024年1月25日
來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5161748.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