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善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
1.永善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縣城區(qū)交警中隊5名;
2.永善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檜溪交警中隊細沙執(zhí)勤點2名。
招聘人數:7名
二、招聘性質
此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納入輔警編制管理。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永善縣戶口或長期居住在永善縣的居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良好、作風正派,服從組織安排和管理;
3.具有能正常履行輔警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臨場應變能力;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弱,單側裸眼視力4.8及以上,無高血糖、高血壓,無體型過胖或其它不適合從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
4.自愿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5.身高1.65米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
6.同等條件下,持有“D”或“E”類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優(yōu)先錄用;
7.政審、體檢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違反公安機關輔警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12.其他不適宜從事交通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0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永善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公大樓310室,電話:0870-4129333。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具備優(yōu)先招聘條件的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填寫提交的信息與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名條件與所報崗位要求一致。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四)資格審查
1.根據相關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身份、年齡、學歷、個人征信報告等進行資格審查,嚴格把關,符合應聘條件者,準予進行后續(xù)程序。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guī)定者,不予報名。
2.具體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zhí)行。
(五)錄用
1.對測評、體檢、政審合格者,辦理聘用手續(xù)并培訓上崗,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接到報到通知后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工資待遇及其他事項
此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工資標準約為4400元/月(含工資+“保險”單位和個人繳納部分)全額保障,試用期工資為基本工資。
六、其他
本公告由永善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負責解釋。
2024年3月5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z2VKv_MkmyP-6xqgncxt1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