硯山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縣人民政府批準,硯山縣公安局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為“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
硯山縣公安局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48名。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詳見《硯山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設置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作風正派、品行端正、責任心強,熱愛警務輔助人員工作。
2、在本縣有固定住所,年滿18至30周歲(1994年3月25日出生至2006年3月25日出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詳見《硯山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設置表》)。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重聽,無身體裸露部位重大疤痕,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標準執(zhí)行);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裸視4.8以上,無明顯紋身(參照征兵標準執(zhí)行)。
4、優(yōu)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的配偶(子女);同等條件下,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的治安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政法院校類畢業(yè)生、建檔立卡戶以及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資質和專業(yè)技能人員優(yōu)先招聘。
5、同等條件下,退役士兵、有駕駛技能的(C證以上)優(yōu)先招聘。
6、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具備招聘條件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以及家庭成員、近親屬被判處刑事處罰的;
2、曾被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勞動教養(yǎng)或有吸毒史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相關管理規(guī)定,被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參與邪教活動的或者參加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被國家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的或辭退的、被軍隊(武裝警察部隊)退兵的或開除軍籍的;
7、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8、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9、個人品德差,有不贍養(yǎng)老人和撫養(yǎng)子女,虐待家庭成員和其他影響重大社會公德記錄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根據(jù)相關法律及國務院、公安部、省、州、縣有關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員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結合其崗位特點、資歷條件,試行動態(tài)調整,并參與層級化管理,包含:基本工資、級別工資、加班工資、崗位工資,并繳納五險和購買人身意外傷害商業(yè)保險。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薪酬全額發(fā)放,試用期間正常繳納五險。薪酬待遇為4076元/月(包含個人及單位繳納五險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采取報考人到報名點報名方式進行。咨詢電話:0876-3832058
(二)報名時間
2023年3月26日—4月10日
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周末上班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報名地點
硯山縣江那鎮(zhèn)安平大道1號,縣公安局辦公大樓514室。
(四)相關程序
1、招聘人數(shù)、崗位、資格條件查詢方式
(1)到報名點咨詢;
(2)微信關注“硯山警方”查看;
2、報名流程
報名人到報名點領取或在“硯山警方”微信公眾號自行下載《硯山縣公安局錄用警務輔助人員政治考察表》并如實填寫→持本人相關證件、證明前往報名點進行現(xiàn)場報名→將報名表及本人提供的相關材料交招聘工作人員審核→接受體表檢查,測量身高、體重、視力→報名經(jīng)審核全部通過的,提交報名材料。
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
(2)全日制高中學歷以上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張;
(4)真實完整填寫好的《硯山縣公安局輔警招聘報名表》、《硯山縣公安局輔警招聘誠信承諾書》、《硯山縣公安局錄用警務輔助人員政治考察表》;
(5)本人征信報告;
(6)符合加分的材料。
3、資格審查及政審
硯山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時考生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資格審查結束后,對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和政審。具體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zhí)行。
資格審查及政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
資格審查及政審合格名單將在“硯山警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五、招考流程
資格審查結束后,符合報考資格的人員進入筆試及體能測試。資格合格人員名單、地點將在“硯山警方”微信公眾號發(fā)布,請隨時關注網(wǎng)站相關信息。
參加筆試,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如身份證遺失的需攜帶加蓋派出所公章的身份證明)、中性筆等考試工具。筆試及后續(xù)各招聘環(huán)節(jié)均須出具身份證,請妥善保管。
(一)筆試
1、筆試方式及內容: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筆試范圍參照云南省公務員招錄考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考試內容涉及考生簡單數(shù)字推理和運算能力、判斷推理能力、語言理解與表達能力、資料分析能力和對考生應具備的基礎法律指示和時事政治等通用知識的綜合考查。
2、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注意關注“硯山警方”微信公眾號
資格復審結束后,符合報考資格的人員進入筆試,筆試成績公示在“硯山警方”微信公眾號。
3、筆試加分
(1)、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的公安英模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10分;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子女,筆試成績加8分。
申請加分的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的公安英模子女需提供“全國公安系統(tǒng)英雄模范獎勵證書”、縣以上黨委、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需提供縣以上黨委、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一至四級因公傷殘的人民警察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門頒發(fā)的“傷殘人民警察證”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2)、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見義勇為的治安積極分子,筆試成績加6分。
申請材料在報名階段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提交的一律無效。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分為3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含加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按分數(shù)控制線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員。若確定體能測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進入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內容及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女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不達標一項扣10分。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在“硯山警方”微信公眾號公布。
(三)面試
面試分為70分。筆試及體能測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含加分)加體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按分數(shù)控制線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確定面試人員筆試及體能測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方式、時間、地點在“硯山警方”微信公眾號公布。
(五)體檢
體檢由硯山縣公安局統(tǒng)一安排,費用自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綜合成績計算及排名規(guī)則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50%。
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根據(jù)資格條件第4條確定排名先后。若此項條件仍相同,則按照文化程度、少數(shù)民族(精通少數(shù)民族語言)條件確定排名先后。若上述都相同,則對成績相同的考生加試一輪筆試,加試成績高者排前。
(七)遞補
體檢階段出現(xiàn)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現(xiàn)放棄或不合格時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微信公眾號“硯山警方”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節(jié)假日順延。如對報考人有舉報,對所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的不予錄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報考人須確保通訊暢通,以便與其聯(lián)系,因報考人個人原因無法聯(lián)系的,后果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為保護報考人的合法權益,本次招聘由縣局紀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組進行全程監(jiān)督,任何個人均可實名舉報和如實反映問題。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考生報考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及測試、考核考察結果,根據(jù)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一年,一年后按本人意愿及考核情況續(xù)簽合同,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結束后按規(guī)定對聘用人員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繼續(xù)聘用或解除聘用的依據(jù)。
辦理聘用手續(xù)之前,報考人員須自行與原單位協(xié)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xù),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guī)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自行承擔。
簽訂勞動合同后,聘用人員必須在崗位最低服務滿一年,方可提出辭職。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辭職的,將承擔違約責任,應當支付崗前培訓、制式服裝等費用。
六、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為體現(xiàn)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本次招聘由硯山縣公安局督察大隊全程監(jiān)督。體能測試委托教育部門有資質的專業(yè)人才實施,面試由縣公安局相關部門組織實施。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若社會上出現(xiàn)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二)此次招考,相關信息將統(tǒng)一在“硯山警方”和“硯山縣就業(yè)中心”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所涉及的公示期及公布期均為5天。報考人應及時關注公眾號了解考試詳情、工作進程、進度查詢等有關事項,公安局不采取單一聯(lián)系的方式通知報考人。若因報考人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報考失誤的,后果由報考人自行承擔。
(三)在招聘及聘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四)在招聘規(guī)程中,報考人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有權向有關部門反映和申訴。
本次招聘活動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本公告由硯山縣公安局政治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后續(xù)補充。
咨詢電話:0876-383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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