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硤石房地產管理所為海寧市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下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崗位合同工2名(打字員1名、租金收繳1名),工資待遇不低于全市最低標準。具體事項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11月3日上午9:00至2:00。
報名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州東路548號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2號樓1樓)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貌端正,身體健康,責任心強,能勝任本職工作。
2.打字員崗位要求:文秘、漢語言文學專業(yè)。
租金收繳崗位要求:財務管理、會計學專業(yè)。
3.大專及以上學歷,海寧市戶籍,18-35周歲(1976年11月3日至1994年11月3日期間出生)以下,計算機應用能力二級以上。
三、招聘錄用辦法
1.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名者須提供近期一寸照片兩張,并填寫《海寧市編制外崗位合同工招聘報名表》。
2.考試:考試根據(jù)報名情況決定,如報名人數(shù)超過或等于應招人數(shù)10倍的,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總分100分,內容為社會綜合知識。筆試后根據(j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公共知識,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后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
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體檢、考察期間出現(xiàn)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如報名人數(shù)不到應招人數(shù)10倍的,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yōu)榫C合成績。
3.擬錄用對象必須在錄用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錄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海寧市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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