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巴中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四川人事考試基地報名系統(tǒng) 閱讀:715 次 日期:2024-08-09 13: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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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巴中市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穩(wěn)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聘規(guī)模促進高校畢業(yè)生等青年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的決策部署,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政策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市政府同意,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巴中市人民政府、各縣(區(qū))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276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6(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和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本公告和《崗位表》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報考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前取得并提供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職稱資格等證書(博士畢業(yè)生應當于2024年12月31日前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包括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提供的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或未提供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huán)節(jié)或不予聘用,其責任由本人自行負責。

職業(yè)院校畢業(yè)生報考時按《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3部門關于轉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yè)院校畢業(yè)生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21〕75號)有關要求執(zhí)行。

(二)基本條件

1.考生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周歲以上、不超過《崗位表》要求年齡條件;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yè)能力或工作經歷;

(7)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專業(yè)名稱和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yè)要求”相符,招聘崗位的學歷、專業(yè)、資歷、年齡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崗位條件要求的年齡、基層工作經歷和基層項目服務期(《崗位表》中已明確的除外)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24年8月21日(本次招聘報名首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學籍、公職、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報考時仍未解除懲戒措施的;其他政策法規(guī)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委培、定向畢業(yè)生,原委培、定向單位不同意報考的人員;尚處于國家和我省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人員;

(7)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yè)單位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

報名網站: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人事人才測評服務專欄”(https://www.jdpta.com),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報名(已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8月21日09:00至2024年8月26日18:00止;

報名網站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工作時間)。

(一)報名須知。報考人員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每個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中限報一個崗位。不符者,請勿報考。

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各級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指導。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違法違紀等情形的,報考或聘用資格即時取消,且責任自負。

(二)填報信息。報考人員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規(guī)范、真實、準確、完整填寫《巴中市事業(yè)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以便招聘單位了解考生基本情況,網上填報信息不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三)上傳照片。考生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照片處理后,方可上傳,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頭像證件照,格式為jpg,大小不超過50KB。電子照片將在準考證、考場座次表上使用,是參加筆試、資格審查及面試的重要資料,如照片與報考者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網上審查。網上審查只對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是否符合規(guī)范、信息填寫是否完整等進行審查,不對報名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及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面試前資格審查、政審考察和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網上審查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審查通過后即可進行繳費確認,審查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審查通過后再進行繳費確認。

市屬招聘單位的網上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各縣(區(qū))招聘單位的網上審查工作由各縣(區(qū))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五)網上繳費。網上審查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8月21日09:00至2024年8月27日18:00止在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根據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繼續(xù)執(zhí)行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2〕539號)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費用減免。申請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脫貧戶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等有效材料和《報考信息表》,于2024年8月28日(工作時間)到巴中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巴中市巴州區(qū)濱河北路中段87號巴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公樓后院附樓三樓)申請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手續(xù)。無法到現場辦理的報考者,請撥打聯(lián)系電話(0827-5261628,5279038)確認后,通過傳真或郵箱傳送減免報考費用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報考者提交減免所需材料務必真實有效,對于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認定為不誠信行為。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受理。

四、招聘崗位調整

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未達到《崗位表》中規(guī)定的開考比例的崗位,將調減相應崗位的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不調劑。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24年8月30日前通過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fā)布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所繳費用,將及時通過報名網站自動退回到考生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五、打印《報考信息表》及《準考證》

通過網上審查并繳費成功的考生應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打印《報考信息表》2份,供面試前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24年9月18日09:00至2024年9月21日09:30時前登陸報考網站打印本人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招聘分為筆試和面試??忌P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試成績各占50%,滿分均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其中,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5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50%+政策性加分)。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9月21日,具體詳見《準考證》。

筆試地點:具體詳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綜合知識》《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考試范圍:《綜合知識》考試范圍為《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綜合知識〉筆試考試大綱》??忌赏ㄟ^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人才測評服務專欄”查閱或下載?!堵殬I(yè)能力傾向測驗》考試范圍主要包括常識應用、言語理解、數理能力、邏輯推理和資料分析等內容。

筆試由市級統(tǒng)一組織,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忌毎礈士甲C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電子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二)政策性加分

1.加分政策依據。

“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guī)定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2〕406號)和《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有關加分政策答復意見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號)規(guī)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及“公共衛(wèi)生特別服務崗(含應急崗)”等基層項目人員按《關于實施第四輪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21〕19號)、《關于推動四川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實施意見》(川青聯(lián)發(fā)〔2021〕28號)、《四川省2022年公共衛(wèi)生特別服務崗項目實施方案》(川衛(wèi)發(fā)〔2022〕7號)、《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崗位招募實施方案》(川衛(wèi)人教函〔2022〕84號)等有關規(guī)定加分,所有項目加分累計不超過6分。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以及從機關事業(yè)單位辭職、辭退、辭聘、解聘等人員,不享受加分政策。

2.申請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1)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公共衛(wèi)生特別服務崗(含應急崗)等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服務所在縣(區(qū))委組織部(或人社局、團委、教育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確定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項目服務期滿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等內容);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xié)議)、服務證書。

(2)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yōu)秀士兵證》、《優(yōu)秀士官證》、《優(yōu)秀義務兵證》、《優(yōu)秀學員證》的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yè)證;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的個人承諾書。

申請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0日(工作時間),將相關加分材料按照報考單位管理權限分別交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7室)、各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并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示。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其責任自負。

(三)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原始)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網站公布,考生可登陸報名網站進行點對點查詢。對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

本次招聘按規(guī)定將設置筆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筆試總成績低于最低分數線、筆試有缺考科目、單科或雙科成績?yōu)榱惴?、違紀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筆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計算方式:有效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的平均分×70%。筆試有缺考科目、單科或雙科成績?yōu)榱惴?、違紀的考生成績不作為有效成績計算平均分。

(四)面試

面試前將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fā)布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崗位排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及面試工作等相關事宜的公告,詳情見相關公告。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2.確定面試入圍資格人員。根據各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崗位編碼2403014、2403015的崗位面試入圍比例2:1)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資格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人員的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人員。如因面試入圍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規(guī)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如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5分的,取消應聘資格。報考者面試缺考或放棄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面試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主要審核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面試資格審查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監(jiān)督指導。

入圍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請在規(guī)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審查:

(1)考生本人的《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報考信息表》2份;

(2)與報考崗位條件逐一對應和有效的證件、證明材料原件;

(3)考生如系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意見》(附件8)。

逾期未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面試資格審查而產生的空額,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依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只遞補一次),按同等程序及要求進行資格審查。

4.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后續(xù)面試公告及《面試通知書》。

七、體檢

體檢由市級、各縣(區(qū))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具體詳情見市級、各縣(區(qū))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區(qū))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的體檢公告。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及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某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依次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則采取加試筆試的辦法,以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加試由招聘單位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本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招聘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有資質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以市級、各縣(區(qū))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發(fā)布的體檢公告為準。

(四)復檢及遞補

報考市屬單位、各縣(區(qū))單位的體檢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分別到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7辦公室)、各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書面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原體檢組織實施部門到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有資質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缺額,經報考單位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體檢人員。

八、政審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考察環(huán)節(jié)。按照報考單位管理權限分別由市屬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各縣(區(qū))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市級、各縣(區(qū))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將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區(qū))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政審考察公告。

政審考察參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規(guī)定進行。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將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對考察不合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guī)則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如遞補人員因體檢不合格、考察未通過、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選崗

政審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人員,市屬單位和各縣(區(qū))單位擬聘人員分別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各縣(區(qū))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公示無異議后,有拉通排名的崗位,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由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崗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選崗人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采用抽簽方式確定選崗順序,選崗時間和地點在發(fā)布擬聘公示時一并公告。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公示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十、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將相關材料按管理權限報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審核通過后,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等有關手續(xù),實行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管理;擬聘人員如系在編人員且符合辦理調動手續(xù)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向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申報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如系非在編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擬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jiān)督

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工作人員在招聘各工作環(huán)節(jié)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問責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一經查實,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巴中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0827-5266963

巴中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監(jiān)察組0827-5819901

十二、特別提示

(一)本次公招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等情況或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公告,均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注意查看。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其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人員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并按要求攜帶規(guī)定證件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各環(huán)節(jié)的公招工作,凡未按要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該環(huán)節(jié)和下一個公招環(huán)節(jié)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未授權任何個人或機構發(fā)布有關信息,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報考人員警惕虛假信息,謹防上當受騙。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信息以巴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qū))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的公告為準,任何個人、組織、網站未經允許一律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考生若有疑問,可撥打招聘單位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主管部門電話號碼咨詢:

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0827-5261370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5269672

市屬各招聘單位聯(lián)系電話:詳見《崗位表》(附件1)

巴州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5230271

恩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3368388

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8227499

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7224001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6229822

十三、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附件1:巴中市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市屬).pdf

附件2:巴中市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巴州區(qū)).pdf

附件3:巴中市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恩陽區(qū)).pdf

附件4:巴中市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南江縣).pdf

附件5:巴中市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通江縣).pdf

附件6:巴中市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平昌縣).pdf

附件7:“基層工作經歷”界定標準.doc

附件8:同意報考意見.doc

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8日

來源:https://www.jdpta.com/newsDetails?newsId=259B54B4BD3270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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