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2年溫州市公安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工作安排,定于2012年11月1日對筆試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和地點
時間:11月1日下午14時30分至16時30分
地點:溫州市醫(yī)學院學院西路校區(qū)內(溫州鹿城區(qū)學院西路268號,溫州醫(yī)學院附屬第二醫(yī)院邊)
二、體能測評
筆試入圍的考生先參加體能測評。體測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除第三項體測項目“縱跳摸高”可以測試三次外,其他兩項只能測試一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所需衣服、運動鞋請事先準備。
三、資格復審
體測達標后參加資格復審??忌垟y帶單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4張,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役士兵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招錄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上述證件外,還需提供相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的證明;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出具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與浙江省項目辦簽署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書”;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人員應出具由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fā)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證》。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四、領取《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均通過的,根據《公告》規(guī)定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確定進入面試考生,并予以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五、其他
請各位考生及時查閱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錄信息欄(www.wzhrss.gov.cn)或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專欄(http://zf.zjks.com/)。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溫州市公安局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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