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檢察機關2024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1號)
根據(jù)工作需要,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委托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5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一)本次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5名;
(二)崗位設置詳見《大理州檢察機關2024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設置表》(以下簡稱《崗位設置表》)。
二、崗位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是從事檢察辦案及其他檢察業(yè)務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檢察官指導下開展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轉、登記、保管工作;
(二)案件辦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三)法律文書的復印、收發(fā)、送達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裝訂、歸檔工作;
(五)檢察官、檢察官助理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
(三)各崗位報考學歷要求詳見《崗位設置表》;
(四)報考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設置表》,計算時間截止于2024年11月8日;
(五)具有良好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具有一定計算機中文錄入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其他不適宜擔任本崗位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考生登錄上海外服(云南)考試報名系統(tǒng):
http://baoming.rydata.com.cn/,進行注冊/登錄(首次注冊需要填寫相關信息,驗證手機號碼)。選擇正在進行的考試或直接點擊查看詳情進入考試頁面,選擇崗位后,進行報名。
網(wǎng)上報名時間:11月8日—11日。
線上資格初審:11月11日—12日。
(二)資格審查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tǒng)查看自身審核情況,符合參加筆試資格的人員名單將以公告的形式在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官網(wǎng)和“上海外服云南”訂閱號進行公告;已報名但未在公告名單中的人員,即未通過資格審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和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100分,內容包括法律基礎知識、檢察業(yè)務知識、時事政治、黨的二十大精神相關知識等。
2.資格復審。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人員名單在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官網(wǎng)和“上海外服云南”訂閱號進行公告。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人員自愿放棄而導致未達到崗位技能測試比例的,按筆試分數(shù)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1批次后仍未達到比例的不再遞補,按照實際合格人數(shù)開展崗位技能測試。
資格復審采用線下遞交原始資料的方式進行,原始資料包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原件。
3.崗位技能測試。采用上機看打和聽打的方式進行。
崗位技能測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看打成績〔100分〕+聽打成績〔100分〕)×50%
4.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70分。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按筆試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筆試成績+崗位技能測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 1:2 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含末位并列人員)。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筆試成績+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如出現(xiàn)該崗位無人遞補或人數(shù)不足上述比例的,可進行差額或等額面試。
5.綜合成績計算。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xiàn)小數(shù),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計算。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xiàn)相同成績,依照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和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的人選。
招聘考試其他環(huán)節(ji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首次體檢不合格的可以申請一次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最終結論;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崗位排名依次遞補。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2.考察。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素養(yǎng)、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時需要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征信情況證明。
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崗位排名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據(jù)崗位需要,綜合考慮考試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官網(wǎng)及“上海外服云南”訂閱號進行公示。
2.聘用。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需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聘用通知下發(fā)后,聘用人員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遞補。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將進入面試未被聘用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確定為該崗位的遞補候選人,如本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招聘單位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在一年內從當次招聘的遞補候選人中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遞補,經(jīng)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后聘用。
(六)有關待遇
聘用制書記員的待遇保障詳情咨詢各招聘單位。
(七)注意事項
1.考生進入考點時,應保持安全間距有序排隊,并出示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3.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出現(xiàn)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資格;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時,均可取消招聘資格。發(fā)現(xiàn)有以上情形,如已簽訂勞動合同的,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以上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擬聘用人員如有未解除勞動關系情形的,須在規(guī)定時間前,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無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5.招考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信息,保持聯(lián)絡電話暢通,因個人未關注相關招聘信息或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6.大理州人民檢察院官網(wǎng)、“上海外服云南”訂閱號為此次招聘考試信息發(fā)布渠道,請考生留意相關通知。
7.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fā)布的后續(xù)公告為準。
8.本公告由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0871-68119898
大理州人民檢察院:0872-2316963
【監(jiān)督電話】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0871-68197068
大理州人民檢察院:0872-2316951
附件:《大理州檢察機關2024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設置表》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UAtCA9EDg3gbXLbUrJKL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