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才結構,保障全市經濟和社會發(fā)展人才需求,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與有關部門研究決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市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5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
二、信息發(fā)布平臺
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srls.gov.cn)為發(fā)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三、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要求舟山戶籍的以2012年12月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詳見招聘計劃)。
(二)年齡要求詳見招聘計劃。
(三)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四)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五)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試行)》(浙人社發(fā)〔2011〕79號)規(guī)定,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六)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規(guī)定,屬于第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七)相關資歷等時間的計算截止至2012年12月4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部分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兩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是指從事本專業(yè)相關的工作經歷累計滿2年,“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滿2年。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形式。
(一)報名時間:為2012年12月17日至1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二)報名地點分別為:
1. 報考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的考生,到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東大門立案大廳(舟山市臨城新區(qū)千島路221號)報名,咨詢電話:0580-2080977、15605806116。
2. 報考舟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事務中心的考生,到舟山市人民檢察院(舟山市定海區(qū)文化路29號)報名,咨詢電話:0580-2560064。
3. 報考舟山市網絡新聞監(jiān)督管理中心的考生,到舟山市委宣傳部11908室(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號市行政中心主樓東)報名,咨詢電話:0580-2281060、2281077。
4. 報考舟山市海洋勘察設計院的考生,到舟山市海洋與漁業(yè)局519室(舟山市定海區(qū)環(huán)城南路469號)報名,咨詢電話:0580-2826265。
5. 報考舟山市農業(yè)科學研究院的考生,到舟山市農林局辦公室(舟山市新城臨長路195號)報名,咨詢電話:0580-8176718 。
6. 報考舟山仲裁委秘書處的考生,到舟山市法制辦(舟山市翁山路530號市行政中心北大樓11007室)報名,咨詢電話:0580-2280760、2280761。
7. 報考舟山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的考生,到舟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二樓財務處 (舟山市定海區(qū)滕坑灣60號)報名,咨詢電話:0580-2051902。
8. 報考舟山市海員產業(yè)工會委員會的考生,到舟山市總工會(舟山市定海區(qū)昌國路234號)報名,咨詢電話:0580-2035506、2026451。
9. 報告普陀山管委會下屬事業(yè)單位的考生,到舟山市普陀山門票管理中心二樓會議室(舟山市普陀山正山門大廳)報名,咨詢電話:0580-6091309、13957212307。
(三)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能反映出戶籍地或生源地,戶籍不限的可不提供)、學歷證書(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所有應聘人員均需提供一寸彩照1張及《舟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見附件)。
報名過程中,報考普陀山文體廣電中心(播音職位)的考生需進行目測,目測通過后才能正式報名。
經過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者發(fā)放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網上另行通知)。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職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核減或取消相應職位的招聘計劃數,并告知報考人員。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fā)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收費按照相關規(guī)定,每人40元/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五、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為2012年12月30日,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含寫作)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職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筆試缺考一個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試對象),其中普陀山文體廣電中心(播音職位)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時間初定于2013年1月中下旬。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辦法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考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標準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七、公示及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按職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浙江省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登記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納入事業(yè)編制。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在2013年 9月30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且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項
(一)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二)對報考職位、學歷、學位、所需專業(yè)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lián)系。
(三)招聘公告發(fā)布后7日內,報考人員對于認為存在應列入而未列入專業(yè)名稱范圍的,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要求,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決定是否增補進入專業(yè)名稱范圍;需要增補的,進行補充公告。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時酌情糾正。
(四)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281566、2281565、2281571,監(jiān)督電話:0580-2281547。
附件:1、舟山市市屬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中共舟山市委組織部 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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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來源于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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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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