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來源: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閱讀:866 次 日期:2012-12-21 11: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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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北京理工大學2013年繼續(xù)面向全國普通高中畢業(yè)生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同時北京理工大學、重慶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南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天津大學、同濟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九校將繼續(xù)聯合進行卓越大學聯盟學科基礎測試(以下簡稱學科基礎測試)。具體內容如下:

一、 領導機構

我校成立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具體工作由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

二、 招生對象

具有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的全國普通高中優(yōu)秀畢業(yè)生。

三、申請條件

全國普通高中畢業(yè)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學習成績優(yōu)良,特長突出,身心健康,綜合素質高,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知識競賽省級及以上獎;或者在科技創(chuàng)新、電腦制作、社會實踐、發(fā)明創(chuàng)造等方面獲得省級及以上獎或者專利;

2、經省級示范性高中和我校簽定的優(yōu)秀生源基地學校推薦,高中階段數學、物理、化學任意一門學科單科學習成績各學年均位于年級前10%或考評均為A級的高中畢業(yè)生;

3、具有文學、語言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階段在人文學科、語言等方面獲得省級及以上獎;

4、具備較強的創(chuàng)新和實踐能力、具有培養(yǎng)潛能,且高中三年學習成績優(yōu)異者。

四、招生專業(yè)

根據北京理工大學辦學定位和學科特色,確定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專業(yè)(詳見附件)。

五、報名方式

1、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采取中學推薦和學生自薦相結合的申請方式,以中學推薦為主,學生自薦為輔。

(1)中學推薦

我校將根據近3年錄取新生情況向全國已同我校簽定生源基地建設協議的各重點中學及部分其他省級示范性高中分配推薦名額,并寄發(fā)網上報名推薦驗證碼。

就讀于獲得推薦名額的中學,并且符合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申報條件的高中畢業(yè)生,可向中學申請我校推薦名額,經中學選拔并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公示后,獲得我校推薦名額及推薦驗證碼。

(2)學生自薦

符合我校自主選拔錄取申請條件,但未獲得中學推薦資格的考生可采取學生自薦的方式報考我校。自薦考生原則上以省級示范性高中生源為主。

2、申請參加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的考生,須在2012年12月15日-28日,登錄“卓越大學聯盟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系統”(網址: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網上報名。

六、申報材料

1、完成網上報名后,請考生認真準備自主選拔錄取申報材料,主要包括:

(1)卓越大學聯盟2013年學科基礎測試申請表;

(2)個人自述材料(1000-1500字,學生本人撰寫,并手抄);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市級及以上)或其它證明申請人突出才能的材料(請考生不要提供市級以下或者非高中階段的獲獎材料)。

2、以上所有材料請裝訂成冊(按照上述各項材料順序裝訂,獲獎證書按照時間順序裝訂,普通A4紙大小)。

3、網上提交申請表后,請考生將申請表進行打印,交所在中學確認蓋章,連同其他申報材料于2012年12月29日之前(以郵局寄出郵戳為準)寄至:北京市海淀區(qū)中關村南大街5號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體育館南廳A15房間),郵編:100081。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選拔申請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屬中學推薦類型的考生,其報名材料由中學統一收齊、寄送(特別提醒:如考生同時申請兩所院校,請將申請表打印兩份,分別寄送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院校進行初審)。

七、資格初審

1、我校成立專家評審組,負責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申報材料初審工作。

2、初審工作根據考生的申請條件及個人申報材料,遵循規(guī)??刂?、突出專長、全面考核、優(yōu)中擇優(yōu),并兼顧生源質量與地區(qū)分布的合理性原則進行。

3、初審結果將于2013年1月12日通過報名系統公布。

八、學科基礎測試

1、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于2013年1月12日-20日前登錄報名系統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考試費用為:200元/人。

2、完成網上繳費手續(xù)并由報名網站確認考生付費后,考生按照報名系統通知時間下載、打印準考證。

3、測試科目:理工類考生考核學科基礎測試一(涵蓋數學與物理知識),文史類考生考核學科基礎測試二(涵蓋數學與語文知識)。

4、測試時間:2013年3月2日。

九、綜合復試

1、我校根據學科基礎測試成績,同時參考考生申報材料情況,確定準予參加自主選拔錄取復試的入選考生名單,并通過我校招生網站公布入選名單及復試安排??忌捎谖倚V付〞r間在招生網站查詢(http://admission.bit.edu.cn/)相關信息。

2、對于少數具有特殊才能、有強烈從事國防事業(yè)志向的考生,經專家評議,必要時,學??蓪ζ淞硇薪M織復試。

3、復試在北京理工大學中關村校區(qū)進行,復試方式為專家面試。

4、入選考生請按照我校規(guī)定時間,持學科基礎測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來我校參加復試。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5、復試期間不收取任何考試費用,參加復試期間產生的交通、食宿等其他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十、資格確定

1、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認定分為三個等級:

(1)A檔:我校本科一批提檔線降40分;

(2)B檔:我校本科一批提檔線降20分;

(3)C檔:我校本科一批提檔線上。

以上各優(yōu)惠政策均不得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以下簡稱省份)一本控制線。

2、根據考生學科基礎測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折算出綜合成績,并兼顧考生申報材料、學科特長及各省份生源情況,確定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名單及認定等級。

3、所有入選考生名單及認定等級將通過學校招生網站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招生網站查詢結果。

4、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將考核通過的入選考生名單報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上網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和省級招辦對入選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十一、錄取原則

1、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2、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的考生(以下簡稱認定考生)須參加2013年高考,并按以下方式填報志愿,方可享有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政策:

(1)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認定考生,須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平行志愿省份的認定考生,須在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填報我校。

(2)如所在省份設立自主選拔錄取志愿填報批次,獲得A檔、B檔認定考生須在該批次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獲得C檔認定考生仍按照本款第(1)條方式填報我校。

(3)認定考生應在所在省級招辦公布的我校同科類、同批次招生計劃范圍內選擇專業(yè)志愿填報,并服從專業(yè)調劑。

3、高考錄取時,對于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提檔分數線并符合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條件的認定考生,所在省份采用非平行志愿的,入校后加10分調整錄取專業(yè);所在省份采用平行志愿的,入校后加5分調整錄取專業(yè)。若其高考成績加分,成績達到我校各類教學實驗班的實際最低錄取分數時,我校視各教學實驗班招生情況,按計劃順序調整。

十二、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和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3、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口所在地。

4、考生所在中學應嚴格依據學生學籍檔案,如實提供考生相關情況,并按規(guī)定程序公開進行推薦工作。對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中學,一經查實即予取消推薦學生的相關資格和該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并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媒體通報。

十三、其它說明

本簡章由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四、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8913345,68949926

監(jiān)督電話:010-68912257

招生網網址:http://admission.bit.edu.cn

電子郵箱:admission@bit.edu.cn

考生請注意瀏覽我校招生網,我校將在該網站及時發(fā)布相關通知和注意事項。

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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