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3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聘)用公務員的公告》,現(xiàn)將2013年攀枝花市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司法警察體能測評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對象
報考攀枝花市東區(qū)法院、米易縣法院、鹽邊縣法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按5:1的比例進入體能測評。
人員名單:
東區(qū)法院司法警察(男):譚人文、俞竹偉、華勇、汪小淞、劉孜博、張華旭、吳曉松、楊玉奇、巫茂程、郭迪
米易縣法院司法警察(男):李捷、徐海銀、舒龍、張高銘、胡淞
鹽邊縣法院司法警察(男):米杰、孫魁、王榮強、馬忠琳、王寅杰、羅小亮、巫峰、甲拉此鬼、李清波、鄭攀漢
二、體能測評時間
體能測評時間:2013年1月6日(星期日)。
三、體能測評項目
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規(guī)定組織實施。具體體能測評項目為:
男性職位3個項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跳摸高。
女性職位3個項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跳摸高。
體能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附后)。
四、具體安排
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自備運動服、運動鞋,于2013年1月6日下午14:40前,到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qū)攀枝花大道東段750號)大廳報到集中,整隊前往體能測評地點。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者視為缺考,不再進行補測。
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按規(guī)定比例參加資格復審。
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一)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組
項 目 | 標 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
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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