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要求,現將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1月 9 日— 1月 17日。(7個工作日)
二、受理地點及電話
地 點:重慶市中山醫(yī)院(渝中院區(qū))紀委辦公室
通訊地址(郵編):重慶市渝中區(qū)中山一路312號 400013
電 話:023—63532239
聯(lián)系人:李靜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以書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須用真實姓名,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敢于負責。不允許借機捏造事實,泄憤報復或有意誣陷,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3.受理機構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附:
重慶市中山醫(yī)院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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