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要求,下列人員經面談、技能考核、體檢、政審等程序,擬被錄用,現予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1月7日—1月15日(7個工作日)。
二、受理地點及電話
地點:天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人事處
通訊地址:天津市和平區(qū)南京路君隆廣場C座
郵編:300040
電話:83607700
聯系人:王凱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以書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須用真實姓名,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敢于負責。不允許借機捏造事實,泄憤報復或有意誣陷,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3.受理機構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具體天津市國資委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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