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范圍、數(shù)量及職位
面向全市公開招聘檢務輔助人員3-5名,主要從事檢察機關非執(zhí)法崗位的文案等檢務輔助工作。
二、資格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
(二)大專以上文化。
(三)身體健康。
(四)年齡18-25周歲。
(五)有法學、文體等特長者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
(六)下列人員不予錄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其他不適宜從事檢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談、體檢、政審、試用、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月15—25日。
2、采取郵寄材料的方式報名。應聘者將報名材料郵寄或送達至防城港市江山大道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郵編:538001。郵寄材料的以郵戳為準。
3、報名材料要求:應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各1份,填寫好《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協(xié)警報名表》1份,另交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和5寸免冠全身彩照各1張。目前已就業(yè)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報考人員,須持原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
4、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經(jīng)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談
聘用單位根據(jù)應聘者提供的材料,通知應聘者面談。面談當天應聘者須攜帶報名時提交的相關復印件的原件進行審核。
(三)體檢及政審
面談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聘用單位通知應聘者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聘用單位負責。
(四)試用
聘用前試用2個月,試用期間月薪1500元。
(五)聘用
經(jīng)體檢、政審、試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聘用管理
實行合同聘用制度。聘用人員上崗試用2個月后經(jīng)考核合格者,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2年。聘用后月薪1600元,并由聘用單位繳納工傷、生育、失業(yè)、養(yǎng)老和醫(yī)療保險等全額費用。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770—2802705、2816036。
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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