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2012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2]28號)和《關于做好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2]71號)要求,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本著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我校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錄取辦法如下:
一、工作組織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與審核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錄取工作。
二、錄取分數(shù)線
已獲學士學位考生(在2009年7月31日前獲得學士學位):GCT總分不低于180分(百分位在30%及以上),專業(yè)課筆試成績不低于90分(滿分150分),綜合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滿分100分);
未獲學士學位考生(在2008年7月3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GCT總分不低于200分,專業(yè)課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滿分150分),綜合面試成績不低于80分(滿分100分)。
三、破格錄取
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的考生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破格:
1、已獲學士學位(在2009年7月31日前獲得學士學位);
2、GCT總分不低于174分,專業(yè)課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綜合面試成績不低于80分;
3、工作業(yè)務能力較強,科研實踐能力突出。
申請破格錄取考生須于1月19日前向領域方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業(yè)績證明材料(獲獎材料、發(fā)表論文復印件等)。
四、錄取有關事宜
1、錄取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shù),不得超過錄取總人數(shù)的10%。
2、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數(shù)不得超過實際錄取人數(shù)的10%。相關學院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理由要充分,質量保證措施要具體,并需填寫《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況登記表》(附件)(一式兩份)于1月21日前交學校研招辦。
3、錄取中,同等條件下,GCT總分高者優(yōu)先錄??;GCT總分相同情況下,以專業(yè)課筆試成績與綜合面試成績相加高者優(yōu)先錄取。
4、擬錄取名單經(jīng)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審批同意,并完備所需各項手續(xù)后,由我校研招辦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5、考生提供虛假信息或虛假證件,不論何時,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授予學位資格,我校概不退還相關報考及培養(yǎng)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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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況登記表.doc》來源于蘇州科技學院研究生部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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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科技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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