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來源:云南省公務員局 閱讀:111860 次 日期:2013-03-01 09: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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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一、基本招錄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二、報名程序

(一)崗位查詢

(二)網上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

2.報名資格審核

(三)網上繳費

(四)報名信息修改

(五)招錄計劃裁減

(六)準考證打印

三、筆試

(一)筆試科目

(二)筆試時間

(三)筆試地點

(四)筆試加分

(五)筆試分數公布

(六)首批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的確定

四、網上確認

(一)首次確認

(二)首次遞補確認

(三)二次遞補確認

(四)確認表打印

五、資格復審

六、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二)面試地點

(三)面試方法

(四)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七、各項成績計算

八、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

(一)體能測評

(二)體檢

(三)考察

九、公示和錄用

(一)確定擬錄用人員

(二)公示

(三)錄用

十、鄭重提示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3年度云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統稱公務員)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錄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在全國范圍內公務員招錄中被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的;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3.云南省外的公務員(含聘任制公務員);

4.公務員未滿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xù))的;

5.公務員辭職、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資格未滿五年的;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7.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8.現役軍人;

9.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3年畢業(yè)生;

10.曾在以往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受禁考處罰尚在禁考時限內的人員;

11.參加云南省2013年選調生考試的人員;

12.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程序

(一)崗位查詢

招考簡章詳見云南省公務員局網站(gwyj.ynhrss.gov.cn)。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的網址為: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登錄任意一個網址均可完成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

擬報考人員可在2013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提交報考申請。每名報考者只允許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首先進行用戶注冊(在此提醒各位擬報考人員盡早登錄注冊,以防個人信息被他人盜用惡意注冊),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自行維護個人填報的信息。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2.報名資格審核

報名資格審核采用計算機自動審核與人工審核結合的方式進行。計算機系統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計算機無法判定時,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其報名信息只能在“報名信息修改階段”有條件地進行修改。人工審核的權限為省級招錄單位、省級直管部門的主管單位、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法檢兩院和州(市)法檢兩院。審核及系統維護時間安排詳見《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

(三)網上繳費

本次考試的報名費僅可通過網上銀行繳納,不設現場收費點。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3月6日9:00至3月14日18:00登錄報名網站繳費。報考費用為80元/人。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報名費用(詳見《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

(四)報名信息修改

為讓報考人員有充分校核信息的時間,報名系統將在2013年3月20日9:00至3月21日18:00重新開放,讓已交費的報考人員有條件地進行信息修改(此時系統將重置審核及繳費狀態(tài),變?yōu)椤吧形磳徍恕奔啊吧形蠢U費”,報考人員無需擔心這兩項狀態(tài)的變動)。對報名資格審核結果有影響的修改視為無效修改,報名信息將回退至報名信息修改環(huán)節(jié)開始前的狀態(tài)。

(五)招錄計劃裁減

招考簡章中,未限制到具體專業(yè)且“其他招錄條件”欄未設置要求的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限制到具體專業(yè)或在“其他招錄條件”欄設置要求的崗位,若未明確標明開考比例,則繳費人數與招錄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不小于3:1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根據繳費人數相應地裁減招錄計劃數,裁減后仍無法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崗位招考并退還報名人員報名費。

限制到具體專業(yè)或在“其他招錄條件”欄設置要求的崗位中,以下四種類型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1.要求少數民族語言的崗位;

2.專業(yè)要求為除英語及漢語以外的其他語種崗位;

3.定向招錄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諾族、獨龍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頗族8個人口較少民族的崗位;

4.法檢系統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崗位。

最終確定的報名情況及招錄計劃裁減結果將于2013年3月26日在省公務員局網站公布。

(六)準考證打印

參加筆試的人員請于2013年4月8日至筆試開考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一)筆試科目

1.報考法檢系統公務員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法律專業(yè)知識》(A、B卷),其中司法工作崗位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法律專業(yè)知識》(A卷),非司法工作崗位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法律專業(yè)知識》(B卷);

2.報考其他公務員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

考試大綱詳見省公務員局網站。

(二)筆試時間

筆試定于2013年4月13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法律專業(yè)知識)。

(三)筆試地點

本次考試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設置考場,經批準也可在個別縣區(qū)設置考場。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自行選擇考試地點,并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四)筆試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含法檢系統的司法警察)的子女,報考人民警察崗位,筆試成績加3分。

(五)筆試分數公布

經國家有關部門對考生答題情況進行雷同卷鑒定后,考生個人可于2013年5月21日至27日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分數,對分數有疑問的考生可以申請分數查疑。2013年5月30日官方網站將公布全部考生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和筆試后相關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六)首批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的確定

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報考未明確說明面試比例崗位的考生,筆試崗位排名在崗位招錄人數2倍比例范圍內的人員為首批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

四、網上確認

網上確認是進行資格復審和面試的必要階段,是指進入面試比例范圍內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對是否參加資格復審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進行確認。官方網站將在筆試成績發(fā)布后公布網上確認的人員名單。未按時確認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

網上確認參加資格復審及后續(xù)考錄過程的人員中,若出現放棄資格復審、放棄面試、放棄體能測評或體檢、放棄考察、放棄錄用資格等行為的,視為故意擾亂報名秩序、浪費考錄資源,將根據違紀違規(guī)處理辦法,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并視情形上報國家有關部門給予5年內禁止報考全國范圍內公務員的處罰。

網上確認分為四個階段,即:首次確認、首次遞補確認、二次遞補確認、確認表打印。

(一)首次確認

首批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人員請于2013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18:00登錄報名系統,對是否參加資格復審及后續(xù)考錄過程進行確認。

2013年6月3日9:00至6月4日18:00系統將開放“信息查看”功能,以便首次確認人員再次核對確認狀態(tài)。如發(fā)現異常,請立即聯系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也可將個人申請、身份證復印件、登錄系統的用戶名及密碼傳真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傳真發(fā)送完畢請電話確認)。

(二)首次遞補確認

首次確認結束后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面試比例,根據筆試崗位排名和崗位空缺面試人數遞補人員進行網上確認。

首次遞補確認于2013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8:00進行,首次遞補確認人員名單可于本次遞補確認開始時,登錄官方網站查看。

2013年6月8日9:00至18:00為確認狀態(tài)核對時間,操作過程同首次確認。

(三)二次遞補確認

首次遞補確認結束后仍未達面試比例的崗位將開展二次遞補確認,操作過程同首次遞補確認。二次遞補確認于2013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8:00進行,二次遞補確認人員名單可于本次遞補確認開始時,登錄官方網站查看。

2013年6月17日9:00至18:00為確認狀態(tài)核對時間,操作過程同首次確認。

二次遞補確認結束后仍未達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確認人數進行資格復審及面試。

(四)確認表打印

確認表是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必要憑據,網上確認結束后,確認參加資格復審及后續(xù)考錄過程的人員,請于2013年6月20日至資格復審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兩份確認表。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的進一步核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程序。面試前一至兩周,州(市)級及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公布本地區(qū)資格復審的安排。網上確認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持相關證明材料及確認表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視違紀違規(guī)程度,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省級及州(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資格復審結束后,按權限分別公布最終面試人員名單,并發(fā)布關于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安排的通知。

資格復審后不足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開展面試,不再進行遞補。

六、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全省的面試工作擬于2013年7月底以前完成。具體時間以省級和州(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布的通知為準。

(二)面試地點

面試工作由州(市)級及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統一組織。

(三)面試方法

面試可采取單一面試方法,也可以根據崗位需要,采取多種測試方法(包括專業(yè)測試)。面試的具體通知待筆試結束后另行在官方網站公布。

(四)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全省統一劃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xù)考錄過程。

七、各項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 =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 + 申論成績(法律專業(yè)知識成績)+ 筆試加分;

面試總成績 = 面試成績×(100%-專業(yè)測試成績權重)+ 專業(yè)測試成績×專業(yè)測試成績權重;

綜合成績 =(筆試總成績/3  + 面試總成績)×50%。

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八、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及勝出規(guī)則,根據崗位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能測評(僅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檢系統司法警察崗位)、體檢和考察人選。

(一)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檢系統司法警察崗位的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評,其它崗位無需進行。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執(zhí)行。

(二)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考察

錄用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能測評、體檢及考察工作由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出現體能測評、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時,只在初次出現不合格人員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

九、公示和錄用

(一)確定擬錄用人員

招錄機關要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

(二)公示

擬錄用人員將按照管理權限進行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報考崗位代碼,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三)錄用

按照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不能兼職的規(guī)定,擬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之間簽署的用工合同,必須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錄用通知下發(fā)后,錄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十、鄭重提示

1.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fā)布的官方網站為云南省公務員局網站(gwyj.ynhrss.gov.cn)。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本公告所附所有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錄用資格的處理;公務員錄用考試過程中,報考者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取消錄用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本次考試的政策咨詢及解答均通過網絡進行,請登陸云南省公務員考試論壇(www.ynhrss.gov.cn/gwybbs)進行查看。如在論壇置頂貼中未發(fā)現個人所遇問題,可發(fā)帖提問。對于把握不準的資格審核方面的問題(如:專業(yè)),可直接聯系招錄單位或州(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詢問。

5.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負責本次報名和網上確認的計算機技術支持,并具有對計算機網絡所涉各項數據的最終解釋權。

6.2013年云南省各類公務員錄用考試將一并進行,考生只能參加其中一項公務員錄用考試,并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7.2013年云南省各類公務員錄用考試和大學生村官選聘的報名、筆試同時進行,筆試相同科目統一試題。報考了2013年云南省任一類公務員招錄崗位,符合大學生村官選聘條件并有志到農村基層任職的人員,可以同時報考大學生村官選聘崗位。具體程序條件請參見在云南網、云南人事考試網等媒介發(fā)布的《云南省2013年大學生村官選聘公告 》。

8.招考簡章將于報名開始前在云南省公務員局網站發(fā)布。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公務員局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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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重要文件匯總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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