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即將展開,現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將有關復試和錄取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1、高度重視博士生招生質量,重點突出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不斷推進和深化改革,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選拔優(yōu)秀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機制。
2、認真執(zhí)行國家及我校的招生政策,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自律,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維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和國家研究生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公信力。
二、組織管理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我校整體情況擬定校復試分數線的指導性意見和復試與錄取原則。
2、各學院(系、所)成立招生領導小組,確定各專業(yè)復試分數線,組織、協(xié)調和管理本學院(系、所)復試和錄取工作,并對錄取結果負責。
3、各學院(系、所)按專業(yè)或研究方向成立由政審教師和研究生指導教師參加的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的人選由各學院(系、所)招生領導小組確定。
三、復試
1、復試分數線
各學院(系、所)根據校復試指導性意見、本學院(系、所)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和具體考試情況確定各專業(yè)復試分數線。各專業(yè)復試分數線將于4月8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yz.sufe.edu.cn)陸續(xù)公告。
2、資格審查
按照教育部教學[2009] 16號文件精神,招生單位應對擬準予復試的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凡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本人須攜帶: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②準考證(或復試通知)、③碩士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生帶各學期注冊完整的研究生證原件;獲得境外碩士學位的考生,須攜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在規(guī)定時間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上海市國定路777號育衡樓A207室)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
3、體檢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在當地二級甲等及以上(或市級及以上)醫(yī)院參加體檢,于復試期間向學院(系、所)提交健康檢查表(下載地址http://hq.shufe.edu.cn/structure/jkgl/jktj/xstj_con_74995_1.htm)。
4、復試具體安排
實行差額復試,具體比例由各學院(系、所)根據學科專業(yè)特點和生源狀況確定。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對考生申請材料審查和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評價環(huán)節(jié)、學術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等,復試方式以面試為主。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馬克思主義認識方法論及兩門碩士學位專業(yè)課??忌捎?月8日后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查詢復試具體安排,獲取復試通知。
為了使相關專家能夠在復試環(huán)節(jié)中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凡進入復試的考生,應在參加復試前將以下材料交送至報考學院(系、所):
1)兩位所報考學科專業(yè)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推薦書(由推薦人密封并簽名);
2)碩士課程成績單原件;
3)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提交所在單位研究生院(或部)蓋章的應屆碩士畢業(yè)生證明,要求注明預計畢業(yè)和獲得碩士學位的時間);
4)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含正反面);
5)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和目錄;
6)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證明;
7)其他獲獎證明及報考學院(系、所)要求提交的材料。
四、錄取
各學院(系、所)對符合初試和復試要求的考生,進行初試和復試成績的綜合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思想素質、道德品質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報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并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備案。
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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