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適應新形勢下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和檢察隊伍建設的新期待,為蓬溪經濟社會健康發(fā)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監(jiān)督和法律服務保障,根據川檢政〔2007〕15號文件精神并報經縣委組織部批準同意,決定面向縣外公開考調一批干部充實檢察隊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范圍
全國黨政機關、法院系統(tǒng)、檢察系統(tǒng)(本縣除外)。
二、考調方式
調任、轉任。
三、考調名額及占用編制性質
(一)名額:5名。
(二)占用編制性質:中央政法專項編制。
四、資格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檢察工作,現(xiàn)實表現(xiàn)好,工作能力強,未受過違紀違法懲處;
2、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公務員身份;
4、具有全日制本科或自考本科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
6、有兩年以上工齡;
7、通過司法考試取得C類以上《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或者具有文秘寫作專長;
8、家庭成員未受過刑事處罰。
五、報名相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3年4月10日-5月15日(節(jié)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蓬溪縣人民檢察院政治處(電話:0825-5395609)
(三)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公務員身份證明材料、學歷證書(通過司法考試的,需提交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現(xiàn)為法官、檢察官的,需提交法官、檢察官的任命文件或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五、考試、考核
由我院組織面試、體檢和考核,經考察合格后形成考調材料,報上級檢察院和縣委組織部審批。
六、轉任、調任
經上級檢察院和組織部門審批后,完善相關材料,辦理調任、轉任手續(xù)。
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項由蓬溪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蓬溪縣人民檢察院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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