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12〕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實際,現(xiàn)將碩士學位論文匿名送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所有碩士學位論文均為匿名送審,除研究生部抽檢評閱的論文外,其余均由各學院安排送審。
二、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評閱工作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指導下,由研究生部負責實施;抽檢的碩士學位論文由研究生部安排校外同行專家評閱,每篇碩士學位論文抽檢2份。
三、省級重點學科抽檢比例不低于15%,省級重點發(fā)展學科抽檢比例不低于10% 。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碩士學位論文須進行抽檢:
1. 跨一級學科報考的學生的碩士學位論文;
2. 以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錄取的學生的碩士學位論文;
3. 聯(lián)合培養(yǎng)或外出實習1年以上學生的碩士學位論文;
4. 導師指導首屆學生的碩士學位論文;
5. 上一年度導師指導學生有論文檢測、評閱、答辯不通過或延期答辯者,本次對該導師指導學生的碩士學位論文進行抽查;
6. 擬報優(yōu)秀的碩士學位論文;(此名單由學院提供,沒有抽檢的論文無資格參評優(yōu)秀論文)
五、各學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將抽檢的碩士學位論文及相關資料報送研究生部。
六、抽檢的碩士學位論文的評閱意見書將及時返回各學院,供答辯、存檔使用。
七、評閱結果處理:
1.有1位評閱人認為被評論文“不合格”時,申請人必須延期答辯和畢業(yè),在修改論文后,重新提交論文進行復評;有2位及2位以上評閱人認為被評論文“不合格”,本次學位申請無效,重新進行學位申請;
2. 相應學位論文指導教師的次年招生數量按校政【2012】6號文件中相關規(guī)定處理。
八、抽檢碩士學位論文的評閱費用由學院收齊后統(tǒng)一交研究生部。
九、本辦法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研究生部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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