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利辛縣2013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根據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fā)〔2010〕78號)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3年度利辛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44名,其中高中212名,初中70名,小學92名,幼兒園70名。
招聘公告于4月26日同時在合肥人事考試網(http://www.hfpta.com)、利辛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xin.gov.cn)、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ahlxrsj.gov.cn)、利辛縣教育網(http://www.ahlxjy.gov.cn)上公布。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xù)在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利辛縣教育網上發(fā)布,報考人員請及時主動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中師以上畢業(yè)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7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xiàn)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七)我縣在編教師和服務期不滿的“特崗教師”。
四、招聘步驟
(一)網絡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合肥人事考試網(http://www.hfpta.com)。報名時間為2013年5月15日9:00至5月22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http://www.hfpta.com)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利辛縣2013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要及時告知)。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教育局負責,統(tǒng)一在合肥人事考試網(http://www.hfpta.com)上進行。
(三)報名確認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5月23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5月23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5月24日16: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guī)定繳納考試費用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考試費用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兩科共收費90元。
為了確保新進人員質量,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數(shù)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并在網上公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改報考生需書面提交改報崗位申請,傳真至0551-62669622,時間為5月27日9:00~11: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者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完成網上繳費后,可于6月19日至6月21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13年5月28日至5月29日期間,由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公務員管理股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xù)(地址:縣建設中路497號)。辦理減免手續(xù)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四)考試
⑴考試時間:2013年6月22日
上午 8:30—9:30 《公共基礎知識》
10:00—11:30《專業(yè)知識》
⑵考試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⑶考試內容:考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兩科試卷。公共基礎知識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寫作,《教育學》、《心理學》、《教師法》等;專業(yè)知識的主要內容: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知識。考試分值各100分??荚嚥扇¢]卷形式進行。按公共知識30%,專業(yè)知識70%的比例折合成考試總成績100分。
為保證招聘人員素質,設定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考試合成成績達到60分(含政策性加分)方可進入下一輪環(huán)節(jié)。
⑷考試成績加分
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于7月1日在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ahlxrsj.gov.cn)、利辛縣教育網(網址:http://www.ahlxjy.gov.cn)上公布。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3年7月4日至7月6日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公務員管理股(地址:利辛縣建設中路497號)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將其考試成績增加2分,不能按規(guī)定要求提供相關證書(表)原件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
(五)資格復審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根據考試合成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考試成績相同的,以考試成績的專業(yè)知識得分高低排序),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身份證、學歷、學位等證書及《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體檢、考察資格。由此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依考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蚴?、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統(tǒng)一負責組織實施,按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在縣二級甲等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縣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體檢工作結束后,醫(yī)院應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全面、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對考察、體檢出現(xiàn)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1次??疾?、體檢最終結果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七)進行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由縣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要求和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利辛縣教育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擬聘人員填寫《利辛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同時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實際工作經歷證明、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報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審批手續(xù)。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或未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guī)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介紹手續(xù),檔案由教育局管理,編委辦公室辦理入編手續(xù),財政局按人事部門核定的工資標準撥付工資。
招聘的教師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六個月,包含在聘期內。首聘合同期限均為三年(首聘期從2013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試用期滿考核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經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監(jiān)督檢查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
本公告由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為:
1、縣教育局:0558—8800222;
2、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0558—8812151;
3、縣紀委監(jiān)察局:0558—8812201。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利 辛 縣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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