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fā)〔2006〕4號)和州人事局《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州人發(fā)〔2006〕10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我縣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37 名(其中,專業(yè)技術人員200名,管理人員 37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見《榕江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州戶籍或本州生源的應、往屆中專(中師)及以上學歷未就業(yè)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中專、中師學歷僅限2013年1月1日前系本縣戶籍或本縣生源的人員報考)和非財政開支的已就業(yè)人員,以及已就業(yè)的財政開支工勤編制人員(工勤編制人員限榕江戶籍)。
2、黔東南州外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且具有學士學位及以上的往屆畢業(yè)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選聘生(含服務期已滿的人員)。其中:“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選聘生服務期(截止2013年5月20日)需滿1年及以上。
4、部分崗位定向招聘本縣民族鄉(xiāng)的主體民族。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yè)心,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5年5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8年5月20日以及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3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fā)〔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體檢合格標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yè)(單位)、縣(市、區(qū))的應屆畢業(yè)生;
5、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以及參加2013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相關資格條件的;
7、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二、公開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gov.cn)、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榕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欄等向社會公布招聘的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fā)布唯一官方網站為榕江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rongjiang.gov.cn/)。
三、報名、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3年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證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榕江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榕江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職位一覽表》、《報名表》及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5月27日17:00前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用于資格復審。報名時統(tǒng)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下同)??忌鷳獪蚀_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與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某崗位有多個用人單位的,由報考人員按招聘崗位序號及專業(yè)進行報名,政審考察前,根據考生所報考崗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并填寫考生選擇用人單位自愿表)。
(二)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3年5月20日9:00至5月26日17:00。
1、資格初審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tǒng)一組織下,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部署實施。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48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對照本《實施方案》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3年5月24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huán)節(jié)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經黔東南州人社局審核同意后,由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如果報考人員拒不改報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本人向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經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3年5月24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3年5月25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5月26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3年5月20日9:00至5月27日17:00在“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時統(tǒng)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下同)。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與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報名確認并繳費后,招聘崗位學歷條件為中專(中師)、大專及以上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該崗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崗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改報其他崗位。因崗位招聘計劃取消,本人自愿放棄考試要求退費的,經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給予退費。改報崗位和退費的具體時間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通知考生本人改報和辦理退費有關手續(xù)。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3年6月17日9:00至6月20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方式方法
(一)管理崗位和專業(yè)技術崗位考試的方式方法根據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招聘崗位學歷條件為中專(中師)、大專及以上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開考,達不到1:3及以上的,則對該崗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2)招聘崗位學歷條件為大學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辦法確定:
①一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分值各為100分;
②一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 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面試(專業(yè)測試)分值為100分。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筆試科目:應聘專業(yè)技術崗位的考生考試內容為相應崗位的“專業(yè)知識”(一科);應聘管理崗位的考生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能力)”(一科)。
筆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
筆試由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筆試科目:《專業(yè)知識》或《綜合知識》
筆試地點統(tǒng)一設在榕江縣縣城所在地學校,筆試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忌毻瑫r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考生未參加筆試考試或筆試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直接入闈面試的考生除外)。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實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只進行面試的考生直接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則確定為面試人員。
報名時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的,但因筆試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入闈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可參加面試,但面試成績或考生考試總成績分數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擬進入面試考生須持以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 畢業(yè)證、學位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2、 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3張;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二代)(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州生源現戶口不在本州的,還需提供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戶籍系由我州升學遷出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戶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戶口簿);
5、“四項目”人員持所在服務地縣(市、區(qū))團委(“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原件1份,服務期滿的須持服務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招聘崗位招聘條件所需證件(如報考教師崗位的須持有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其他招聘崗位所需證件以《榕江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為準),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本《實施方案》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考崗位所規(guī)定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復審結束后,崗位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1:3的,在遞補復審期內實行依次遞補??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結束后,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和崗位取消及減少情況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社會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六、面試(專業(yè)測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專業(yè)測試)
確定擬入闈面試人員經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確定為入闈面試人員。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工作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入闈面試人員接到面試通知后,按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如不按時參加面試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無法接通等無法聯系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負。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
面試內容及面試方式由榕江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面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前輔導培訓班。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欄另行通知。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專業(yè)技術人員的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管理人員的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直接入闈面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同一崗位入圍體檢考生總成績出現末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參加面試人員因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不含1:3)(含“可進入面試”的考生)的崗位,考生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或考生考試總成績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備體檢資格,但在按規(guī)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仍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直接進入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分數須達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規(guī)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數超過本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按考生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fā)〔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工作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人民醫(yī)院進行,由指定的醫(yī)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對于當場得出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如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體檢醫(y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和復查醫(y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考生檢查和復查結果。體檢工作結束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對于不能當場得出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如出現體檢異常情況,須延伸檢查的,由原體檢醫(yī)院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
體檢結論下達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r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欄另行通知。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等情況進行考核。學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在職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實表現、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疾鞈斀M成考察組,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yè)(單位)、縣(市、區(qū))的應屆畢業(yè)生;
5、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以及參加2013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6、截止201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8、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
9、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10、已經就業(yè)的財政開支人員(工勤人員和報名前已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除外);
11、經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九、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榕江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rongjiang.gov.cn)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屬新參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崗位的人員,由聘用單位填寫《事業(yè)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審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程序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人員應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縣事業(yè)單位工作的畢業(yè)生,按政策規(guī)定實行見習期制度(一年),見習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見習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
同時考取幾個縣(市、區(qū))崗位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考核提檔前作出選擇,并主動配合辦理好相關手續(xù)。
本次招聘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環(huán)節(jié)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不再遞補。
十、紀律監(jiān)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黔東南州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規(guī)定的紀律和要求執(zhí)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jiān)考、面試考官、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直系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fā)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監(jiān)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十一、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的責任主體,未盡事宜由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5—6622423,6628602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室
監(jiān)督電話:0855—6622800 縣紀委(監(jiān)察局)辦公室
附件:
黔東南州榕江縣2013年第二批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榕江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榕江縣2013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榕江縣政府網,最近更新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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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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