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天臺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天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公告》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考崗位人數(shù)的比例是1:1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若報名人數(shù)少于引進人數(shù),相應核減引進指標。經研究,決定對以下錄用崗位指標進行核減。
用人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shù) | 報名人數(shù) | 核減后指標 |
天臺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 崗位A | 1 | 0 | 0 |
天臺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天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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