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區(qū)2013年第三批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來源: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網 閱讀:617 次 日期:2013-06-08 16: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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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教201303號)

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促進我區(qū)教育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以及《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本次招聘單位為定海區(qū)部分中小學校,上述學校均為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yè)單位,經費形式為全額撥款。主要承擔教育教學等工作。

二、招聘計劃

三、招聘條件 

考生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學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5、年齡要求:本科生要求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要求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戶籍要求:舟山戶籍(以2013年6月17日戶口所在地為準)或舟山生源;“211工程”院校畢業(yè)生、直轄市屬或浙江省屬重點高校師范類第一批錄取的全日制本科畢業(yè)生、研究生的戶籍不受限制;

7、教師資格證書要求:師范類歷屆畢業(yè)生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要求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應歷屆畢業(yè)生要求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8、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9、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在人事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10、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至2013年6月17日。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1、現場報名時間:2013年6月17日—6月1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現場報名地點:定海區(qū)教育局二樓會議室(定海區(qū)環(huán)城西路40號);

3、報名攜帶材料

⑴應屆生隨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生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議書》、普通話及計算機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證明或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合格單)、本人自薦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

⑵歷屆生隨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普通話及計算機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單、本人自薦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時本人須如實填寫《舟山市定海區(qū)2013年第三批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每位報考人員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張。

4、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報名時必須出具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及委托人的有效證件;若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5、報名資格審查

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報考人數不足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經定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海區(qū)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并分別按30%、7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初定于2013年6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將在定海區(qū)教育局網站上另行通知。

筆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等教育基礎知識。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將在定海區(qū)教育局網站上另行通知。

(1)報考“語文”崗位的,面試形式為上課測試,上課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并按70%比例計入總成績。上課測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2)報考 “體育”、“信息”崗位的,面試形式為上課測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并分別按50%、2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上課測試成績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均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和考核

考試完畢,報考“語文”崗位的,根據“筆試成績×30%+上課測試成績×7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報考 “體育”、“信息”崗位的,根據“筆試成績×30%+上課測試成績×5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2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上課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照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公示、聘用

1、經體檢、考核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定海區(qū)教育局網站、定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發(fā)放《擬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持《擬聘用通知書》于規(guī)定時間內到定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稊M聘用通知書》發(fā)放后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定海區(qū)教育局網站(http://www.dhedu.gov.cn/組織人事專欄);

2、定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zsdhrl.gov.cn/公告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定海區(qū)教育局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定海區(qū)教育局監(jiān)察科0580-2025109;

2、定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80—2601527;

3、定海區(qū)投訴中心0580—8260076。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定海區(qū)教育局、定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定海區(qū)教育局 0580-2020553

定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80-2037438

舟山市定海區(qū)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教師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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