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批準,我縣縣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133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wǎng)(http://www.pxrc.com.cn)、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cpta.gov.cn)發(fā)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其中,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huán)節(jié)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即1977年6月19日—1995年6月19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2年6月19日—1995年6月19日期間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鹽邊縣在職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報考者,須征得鹽邊縣衛(wèi)生局書面同意。
6.符合有關回避規(guī)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報考者畢業(yè)證書所注專業(yè)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見《鹽邊縣2013年上半年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xiàn)場報名點設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進大門左轉(zhuǎn)處)。報名時間為2013年6月19日—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報名及資格審核程序如下:
(一)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nèi)容,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真實、準確填寫《鹽邊縣2013年上半年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附件2)各項內(nèi)容。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資格審核。本次考試資格審核工作和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由縣監(jiān)察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有招聘計劃的縣屬事業(yè)單位負責。資格審核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考生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nèi)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考生報名時應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
1.《鹽邊縣2013年上半年縣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見附件2)兩份(請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照片背面注明報考崗位和姓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高校畢業(yè)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2013屆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學校簽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教師需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手續(xù)。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原件。
(二)繳費
經(jīng)審核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場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nóng)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qū)W校學生處出具的農(nóng)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jīng)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nèi)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開考比例及崗位調(diào)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人社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調(diào)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diào)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wǎng)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四)領取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請于2013年7月11日—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進大門左轉(zhuǎn)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詳見附件)
《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大綱》請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cpta.gov.cn)查閱或下載。
《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見附件3。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定為2013年7月13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guī)定,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yōu)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jīng)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