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以及《關于調整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按照攀委辦[2005]90號文聘用的工勤崗位人員管理政策的通知》(攀委辦[2012]86號)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批準,我市市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勤崗位人員2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http://www.panzhihua.gov.cn)、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scpzh.lss.gov.cn)、攀枝花人事考試網(http://www.pzhpta.gov.cn)、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
)發(fā)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1972年6月20日—1995年6月20日期間出生)。
3、具有中專、中技或者高中及以上學歷。
4、具有攀枝花市戶籍或屬于攀枝花市生源(中專、中技及以上畢業(yè)生入學前戶籍在攀枝花市)。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見《攀枝花市2013年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勤崗位人員崗位情況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現(xiàn)場方式報名,報名地點:攀枝花市人才服務中心(攀枝花市東區(qū)炳草崗機場路學府廣場1號樓2樓)。報名時間為2013年6月20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報名及資格初審程序如下:
(一)現(xiàn)場報名
報考人員填寫《攀枝花市2013年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勤崗位人員報名信息表》2份,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畢業(yè)證或學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張,現(xiàn)場報名直接進行資格審查并繳納報名費。資格審查工作由市級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忌趫竺麜r應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攀枝花市2013年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勤崗位人員報名信息表》2份(請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枝花人事考試網、攀西人才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
3、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3屆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學校簽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崗位條件要求職業(yè)資格證書等證書原件。)。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6、審查通過后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報名當日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二)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枝花人事考試網、攀西人才網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三)領取準考證
報名成功并繳費的考生,請于2013年7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竹湖園對面勞動大廈712房間)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技能實際操作測評??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工勤技能實作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毒C合知識》筆試的主要內容為:法律知識、公民道德建設知識。(考試范圍見附件2)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3年7月13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guī)定,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yōu)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shù)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jù)《關于調整我市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yè)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精神,屬于我市17個民族鄉(xiāng)鎮(zhèn)(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須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qū)的其他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qū)、西區(qū)的其他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