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銅陵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銅政〔2008〕87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我縣部分機關事業(yè)單位面向全縣公開招聘5名聘用人員,其中住建局2名,統(tǒng)計局2名,經信委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愛崗敬業(y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服從組織分配;
(二)遵紀守法,未受過任何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
(三)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學歷和年齡等資格條件;
(四)具有銅陵縣戶籍(含入學前系我縣戶口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或本方案公告前其父母系我縣戶口)。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銅陵縣2013年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聘用人員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2013年 6月21日在銅陵縣人民政府網、銅陵縣人力資源網上同步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7月8日—10日(周一—周三),逾期不再補報。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縣人才服務中心(公安路1號);
咨詢電話:0562-8829592、18256219982、0562-8872336(僅限報名期間使用)。
2、報名有關事項
(1)報考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報考崗位所需的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人員均須填寫《銅陵縣2013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資格審查表》,提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
(3)暫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各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報考的,需提供能證明學歷層次的有效證件方可報考。
(4)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不足3:1時,取消或減少崗位指標。
(5)考試收費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試費每人45元,面試考試費每人80元。
特殊困難的報考人員(城鎮(zhèn)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家庭“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家庭“農村特困救助證”原件、復印件)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考試費。
(6)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在報名時當場予以認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于7月16日到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
(三)考 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其中: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40%。
1、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包括職業(yè)能力測試和公共基礎知識。其中:職業(yè)能力測試分值占70%,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
筆試時間: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根據(jù)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從筆試人員中按2:1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對各種原因造成面試對象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面試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組織協(xié)調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 檢
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出現(xiàn)考生成績相同時,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自體檢結論公告之日起2日內本人可提出復檢要求,經縣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統(tǒng)一組織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考核與公示
體檢合格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標準和方法參照《安徽省國家公務員考核錄用實施細則(試行)》(皖人發(fā)[1999]58號)執(zhí)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考核。主要考核報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同時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因考核不合格者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在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四、聘用與待遇
(一)聘用。體檢和考核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人選,按規(guī)定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審批聘用手續(xù)。
(二)待遇。受聘人員占用招聘單位編外聘用指標,實行編外勞動合同管理。聘用待遇比照現(xiàn)有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待遇執(zhí)行。
(三)檔案管理。聘用人員在崗期間,用人單位應為其建立相關用工檔案,其人事檔案可交由縣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xù)。
參加本次招聘考試未被錄用的人員進入后備人選庫,自招聘工作結束之日起,上述三單位在兩年內若出現(xiàn)人員缺額,可向縣聘管辦提出申請,將從后備人選庫中按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直接進入體檢、考核程序。
五、紀律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對沒有按本方案規(guī)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監(jiān)督舉報電話:8812645(縣監(jiān)察局)、8829591(縣人力資源局)
六、本方案由縣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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